(2016)滬0115民初38893號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2016-6-28)
(2016)滬0115民初38893號
原告郭某某,女,1949年10月13日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
被告鄧某某,男,1944年12月11日生,漢族,住上海市浦東新區。
本院在審理原告郭某某訴被告鄧某某離婚糾紛一案中,因原告經本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款第(十一)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訴處理。
案件受理費人民幣200元,減半收取計人民幣100元,由原告郭某某負擔。
審 判 員 康莉敏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書 記 員 朱 琛
===================================================
聲明:
本站收錄的二十萬件裁判文書均來自法院官方網站公開信息,
本站裁判文書欄目不會接受任何個人或企業提供的裁判文書。
如您認為內容涉及個人或企業隱私,要求修改或刪除的,
請將網址發郵件至:
我們將在一個工作日內和您聯系妥善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