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法學隨筆”的隨筆
當然,“隨”恐怕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隨便,隨筆之隨可以理解為遂心之筆。筆隨心而書,文隨心而出,深入淺出,寓意于文,不拘形式,但文責仍然是要自負的,不成熟的隨筆也不應隨意發表
張軍
在繁重的教學、科研和管理工作之余,筆者偶爾寫了幾篇法學隨筆在《法學家茶座》、《民主與科學》、《北京日報》等報刊上發表,隨著時間的推移,個人寫作情趣也逐漸增加。
經過理性過濾的隨筆更為嚴謹
隨筆雖然不如學術論文那樣規整、系統和宏大,但往往有感而發,針對性很強,常常是心之所向,文之所至。隨筆在文筆上和寫作風格上也比較自由,寫作時間的要求也不那么連貫和長久。較之嚴肅的學術專著和論文而言,隨筆更能觸及人們所關心的生活實踐及其所蘊含的法理,就學術的傳播與“入世”而言,隨筆比嚴肅的學術專著和論文更勝一籌,更能夠讓人在通俗中了解和理解發展中的法律、法律人和法治實踐,在生動的事例中感受和理解深刻的法理。而且,隨筆不是高等學校和學術研究機構的學術要求和評價對象,甚至可以說隨筆不帶有功利色彩,它更多地體現了作者的研究和寫作自由,更具有個人興趣和情趣的特點。就嚴整規范的學術研究而言,撰寫隨筆不免有“學術休閑”之意。
然而,隨筆的內容和觀點倒并不隨便和簡單,也不能簡單地說隨筆的學術價值和實用價值就一定比嚴肅莊重的學術論文更低。撰寫隨筆不僅要求作者具備一定的專業知識和專業思維,而且要求作者有長時間的細心觀察和思考以及對社會生活實踐的深刻體驗和感悟,需要作者在隨心的文筆中提煉出精辟的觀點與思想。當今世界是一個網絡化和電子化的時代,人們或許對網上的微博比較熟悉。微博匯聚了信息傳播、情感交流和自我展示多種功能,它既有一定的日記性質又有一定的個人媒體性質,法學隨筆的寫作風格與微博的寫作風格比較貼近。筆者似乎比較“古舊”,連我上中學的女兒都開設了微博,而我本人至今沒有自己的微博。我對以微博形式將幾乎每天的所思所想廣而告之的做法仍持謹慎支持態度,而更加偏愛于形式和風格比微博略顯莊重、嚴格和穩定的隨筆。一方面的原因在于微博可能會將人的日常生活和靈魂以真實、簡單和形象的方式公之于眾。這種自曝隱私的做法可能會使人變得“透明”或“光明”起來,但也并不必然如此。筆者以為:幸福而有尊嚴的生活總還是要保留一定的隱私,這種隱私生活內容本身與人的品格高下并無直接關聯,故此以道德或不道德、高尚或卑鄙來評價一個人的隱私生活并不妥當。另一方面的原因則是個人瞬間的“呼吸”及其“成果”往往存在一定的瞬時性,從而表現出一定的不成熟性,甚至可能包含某些偏頗的、有害的或不宜的東西在內,如果經過一段時間的重新思考與適度沉淀或許更為妥當。因此,筆者以為經過時間與理性的雙層過濾的隨筆或許更為嚴謹,更能體現一種行為的嚴謹性和責任感。畢竟,語言也是一種行為,它也能讓人“很生氣”,有時會“后果很嚴重”。
切入生活的專業隨筆作用獨到
不少人談到或討論到什么是大師的問題,要回答這樣的問題當然有相當難度的,有時甚至無法回答。不過,從實證角度看,我們所理解和看到的大師大都有這樣一個特點,那就是“深入淺出”,能夠把大家不懂的問題用最淺顯易懂的話說出來,把深刻的道理蘊含在簡單具體的事例中,言簡意賅,發人深省。就此而言,費孝通老先生的《鄉土中國》堪稱典范之作,相信看過費孝通先生《鄉土中國》的人對這種“大家”都會有所感悟的。整本書沒有什么注釋,淺顯易懂,但讀過之后卻讓人有太多具體而深沉的思考。說到這里我們也應當理解蘇力教授為什么主張“送法下鄉”及其“入世”的寫作風格了。法律和法治都是對社會生活的回應和處理,但法律和法治畢竟是一種專業化的治國之術和糾紛解決機制,也是一種有效的人權保障制度。要讓法治真正的被理解、被接納和發揮作用,法治就必須是現實的、具體的、通俗的和可以操作的。可以說,法治的根源和基礎在于社會生活本身,也可以說最深刻的法理蘊含于社會生活之中。
然而,社會生活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往往在普通人與法律人之間劃上了一條無形的界限,有些法律書籍討論的問題和表述問題的方式不僅普通人無法讀懂和理解,有時甚至連法律專業人士都覺得乏味、困惑和難以把握。姑且不論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的多樣性問題,僅就這種現象的普遍存在而言,對法治的“入世”和普及而言恐怕不是一件好事情。文章和著作總是要讓人讀和讀懂的,也應當是讓人從中受到啟迪或者教益的,忽悠人的故弄玄虛和毫無實際價值的咬文嚼字是應當堅決避免的。用相對簡單的話語表達出一個深刻的問題不僅是一種良好的寫作風格和研究境界,而且也是法律人對法律和法治進程的另一種解讀和奉獻。中國有幾千年的專制和人治的傳統,但并非沒有自己的規則,只是某些規則與現代法治的價值取向和要求相悖而已。現代化的中國需要現代化的法治,但中國的法治卻不可避免地會有中國的色彩,因為中國的文化、歷史中所遭遇的問題是獨特的甚至是唯一的,這也就是法治的原理和規則為什么必須中國化的原因。中國的法治也需要中國化的理論,需要在與本土文化的互動中生存和發展,深刻的法理也需要通俗化和大眾化。中國的學術既需要進步,更需要“入世”。
純粹的學術研究和學術的普及各有其不同的功能和價值,由此而言,“易中天”、“于丹”現象的火熱其實也向中國的學界提出了學術“入世”的問題,其行為亦可理解為對學術“入世”路徑的探索和奉獻。因此,深入淺出并以“隨風潛入夜”的方式切入生活的專業隨筆自有其獨到的市場和作用,其對專業知識的普及和宣傳意之義重大,也是一種法學學術的“入世”。
當然,“隨”恐怕不能簡單地理解為隨便,隨筆之隨可以理解為遂心之筆。筆隨心而書,文隨心而出,深入淺出,寓意于文,不拘形式,但文責仍然是要自負的,不成熟的隨筆也不應隨意發表。
(本文為《法律人的理性與沉思》序言)
摘自:張軍 著 《法律人的理性與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