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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老百姓看來,只要公安機關抓了人,檢察院批捕了人,這個人肯定是壞人,甚至會認為,律師是替這些人開脫罪責,無異于替壞人說話,甚至律師無疑就是黑社會的幫兇。
許多律師在承辦刑事案件時,也會對自己的工作性質存在模糊不清的認識,擔心真的放縱了罪犯,被大眾鞭笞,導致不敢放手為被告人辯護,辯護質量會大打折扣。
其實,這種顧慮是不應當存在的,誠如錢烈陽律師所言,律師不是為“壞人”的“壞”辯護,而是為“壞人”的“人”辯護,律師應當放開手腳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首先,撕毀法網,比放縱罪犯更可怕。
俗話說,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但是,《刑事訴訟法》第195條規定,如果控方的證據不確實充分,就應當疑罪從無,作出無罪判決。個別罪犯由于證據不足而漏網,似乎是疑罪從無原則必然要付出的代價。
由于法律事實永遠不會完全等于客觀事實,而由證據證明的法律事實,才是法院裁判案件的依據,所以不放縱任何罪犯只是理想化的構想,而現行刑事訴訟制度的設計更注重的是不冤枉一個好人。
盡管罪犯殺了人,但是,沒有足夠證據證明其殺人,就有可能因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若證據不足就要定罪判刑,就可能使諸多不特定的沒有犯罪的人無辜身陷囹圄。
法律一旦被制定,就具有權威性,不容許任何人挑戰。疑罪從無是一項基本原則,疑罪從輕是對法律的褻瀆,是對法律的踐踏。
律師對疑罪依法作出無罪辯護,是在維護法律的尊嚴,而絕非在放縱罪犯。如果疑罪從無可能放掉的是一條魚,那么疑罪從輕更是人為地撕毀了一張“法網”。
幾乎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會人為辛普森謀殺了前妻及其男友,但是沒有目擊證人、沒有找到殺人兇器,而且警察偽造了襪子,導致疑罪從無,最后辛普森被無罪釋放。
美國辛普森案就是絕好的疑罪從無案例。盡管辛普森可能漏網了,但是法律的尊嚴卻得到了很好的張揚。疑罪從無不僅會促使偵查機關規范自己的偵查行為,也會使更多的無辜者免受錯誤追究。
放縱個別罪犯污染的只是“河流”,違法的錯誤判決則是污染“水源”,孰輕孰重,可想而知。正可謂,兩害相權,取其輕也。
其次,壞人也是人,壞人同樣有人權。
縱然被告人是殺人犯,縱然被告人非法集資罪罪名成立,但是,被告人有沒有自首情節,立功成立不成立,被害人是否有過錯,被告人是主犯還是從犯,該不該判決死刑立即執行,該不該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會直接關系到被告人是否能得到合適的刑罰。只有使其罪刑相適應,才能體現法律的公正。
被告人的權利不是中看不中用的“花瓶”,也不是可有可無的擺設。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 1條的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根據第32條的規定,被告人有權委托律師進行辯護,根據第185條的規定,開庭時法庭還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申請回避。這些都是法律賦予被告人的基本權利,被告人的基本權利應當依法得到保護。
法律是神圣的,刑法是剛性的。如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被告人的權利動輒被侵害,那么任何人都會漠視法律的存在。法律的生命在于法律得到尊重,得到有效執行。
孫偉銘無證醉酒后駕車,致四人死亡、一人受傷,民憤之大可以想見,一審法院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決孫偉銘死刑立即執行。
但是孫偉銘主觀上絕對不是直接故意,而是間接故意,他也不希望發生死傷的后果,判決死刑立即執行,確實量刑過重,二審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便撤銷原判,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無期徒刑,使其罪刑相適應。
最后,壞人不一定真的是壞人。
好人與壞人是帶有感情色彩的詞,好壞的標準也沒有統一的標準。律師在辦理案件時,經常會遇到是好人還是壞人激烈的思想斗爭。
兒子吸毒、滋事,無惡不作,父親為民除害將兒子殺死,父親是好人還是壞人?父親該不該受到刑罰?
感情代替不了法律,律師一定要清楚.不嚴格依法辦事,不疑罪從無,而是疑罪從輕,有時就會真的冤枉好人。
《刑事訴訟法》沒有像以前將行為人稱為“罪犯”或者“人犯”,而是稱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原因在于通過司法審查,可能會發現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被冤枉的,對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是錯誤的。
通過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后作出不起訴決定的,通過法院審判,最后宣告被告人無罪的,在現實生活中是時有發生的。有時,甚至經過法院審判的案件,高一級法院也會發現是極大的冤案。
律師起到的作用就是盡可能地通過自己的辯護,使依法本該無罪的人得以釋放,還他們清白。
杜培武的妻子及一位公安局副局長被槍殺,杜培武被作為犯罪嫌疑人,后被送上法庭,杜培武似乎是壞人了。
該案存在刑訊逼供,也沒有找到殺人的手槍,本該疑罪從無,但是杜培武一審仍然被判死刑,幸而被二審改判死緩。在一般人看來,杜培武已經是徹頭徹尾的壞人了。
但是,時過境遷,真兇落網,對搶劫殺人事實供認不諱,杜培武被證明是切切實實的冤枉了,冤案終于得以昭雪。
好人的一生,可能會由于錯誤的判決而被改寫。冤案是大家永遠的痛,律師的職責就是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使社會上少些冤案。
摘自:《大律師法庭攻守之道(修訂版)》P101-104頁,法律出版社2018年5月出版。內容簡介:《大律師法庭攻守之道(修訂版)》通過具體的案例、鮮活的故事、生動的辦案過程,以輕松、幽默、有趣的筆法,講述了刑辯經驗、技巧,從事刑辯工作應注意的問題,以及面對一些棘手難題的應對策略、方法等,既耐讀,又有啟發,還能激發想象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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