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pping/images/78235.jpg)
裁判規則
作為“公共場所”,其管理人應當承擔更為嚴格的維護和管理義務,進行有效的警示和維護,以防止意外的發生。
基本案情
上訴人東營市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東營二院)因與被上訴人劉子亮公共場所管理人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 2014)東民一初字第22號民事判決,××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上訴人東營二院的委托代理人王哲強、李峰,被上訴人劉子亮的委托代理人劉子清、馬志遠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原審法院查明,2012年12月13日,劉子亮因左手中指受傷入住被告處治療。住院期間,劉子亮于2012年12月22日在被告門診樓二樓衛生間小便時摔倒,身體后仰,枕部著地,造成右側硬膜下血腫、腦挫裂傷。被告醫務人員發現后,將劉子亮送入被告急診科搶救。劉子亮自2012年12月13日至2013年2月14日在被告處治療共花費醫療費110085. 23元,原、被告均認可2012年12月13日至2012年12月22日期間治療手指的花費為2500元,并同意將該款從劉子亮主張的醫療費中扣除,劉子亮2012年12月22日至2013年2月14日在被告處住院治療花費為107585. 23元。為進一步治療,劉子亮轉入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自2013年2月14日至2013年3月17日在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神經外科住院治療,花費醫療費56420. 22元。后劉子亮轉入東營市人民醫院,于2013年3月17日至2013年8月10日、2013年8月10日至2013年9月7日在東營市人民醫院神經外科治療;后劉子亮于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2月27日、2013年12月29日至2014年1月13日在東營市人民醫院康復醫學科進行治療;劉子亮在東營市人民醫院四次住院分別花費74363. 97元、31104. 77元、9144. 89元、3427. 47元。劉子亮共計住院301天,住院時間以病歷上記載的時間為準;劉子亮共計花費醫療費282046. 55元。
劉子亮在起訴前,曾在廣饒縣人民法院起訴被告,在該案審理過程中,劉子亮申請對其傷殘等級、后續治療費、后續護理期限及護理人數進行司法鑒定,廣饒縣人民法院依法委托山東齊都司法鑒定所對劉子亮的申請事項進行鑒定,2013年l1月28日山東齊都司法鑒定所出具(魯)齊都司鑒所( 2013)臨鑒字第592號司法鑒定意見書,該司法鑒定意見書結論為:被鑒定人劉子亮構成一級傷殘、建議后續治療費91500元、需長期兩人護理。劉子亮于2014年3月28日向廣饒縣人民法院申請撤回起訴,廣饒縣人民法院于2014年3月28日作出( 2013)廣民四初字第333號民事裁定,裁定準許劉子亮撤回起訴。被告在該案審理中沒有對該司法鑒定意見書進行質證。
原審法院在本案審理過程中,依法委托勝利油田中心醫院法醫司法鑒定中心對劉子亮女兒劉沙沙(已成年)的殘疾程度進行鑒定,該中心作出的勝中醫法醫司法鑒定中心( 2015)臨鑒字第60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定意見為:被鑒定人劉沙沙脊柱一骨骺軟骨發育不全診斷可能性大,目前遺留雙手指間關節屈伸受限;雙膝及雙踝關節活動受限;雙髖關節活動重度障礙。該疾病后遺癥相當于職工工傷五級傷殘。
......
摘自《最高人民法院專家法官闡釋疑難問題與案例指導:損害賠償卷》P235-237頁,中國法制出版社2018年8月出版。內容簡介:本書針對《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關于人身損害賠償的司法實務應用的難點與熱點分章節進行討論。其中每一章前半部分為司法解釋中的疑難問題的分析,后半部分為裁判規則與案例指導。
淘寶鏈接:https://item.taobao.com/item.htm?spm=a1z38n.10677092.0.0.11891debReZRtZ&id=576544651880
微店鏈接:https://weidian.com/item.html?itemID=259020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