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裁定書(二審維持或撤銷一審裁定用)
(2005-8-4 14:57:13)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99
××××人民法院
行政裁定書
(××××)×行終字第××號(hào)
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dāng)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xiàng)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二審維持原判或改判
用的行政判決書樣式相同。)
上訴人×××不服××××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hào)行政裁定,
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本院認(rèn)為,……(寫明二審裁定的理由)。依照……(寫明引用的法律條款項(xiàng))
的規(guī)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jié)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的,寫: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第二、撤銷原裁定,應(yīng)予立案受理的,寫:
“一、撤銷××××人民法院(××××)×行初字第××號(hào)行政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duì)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