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書(對原審駁回起訴的上訴案件用)
(2005-9-7)
法院訴訟文書樣式57
××××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書
(××××)×民終字第××號
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原審××)……(寫明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列項和基本情況的寫法,與二審維持原判或者改
判用的民事判決書樣式相同。)
上訴人×××因……(寫明案由)一案,不服××××人民法院(××××)
×民初字第××號駁回起訴的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
公開(或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寫明到庭的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等)到
庭參加訴訟。(未開庭的,寫:“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
……(概述原審裁定的主要內容和上訴人的上訴請求與理由、被上訴人的答辯
等。)
本院經審理認為,……(簡要敘述二審駁回上訴或者撤銷原裁定的事實和理由。
著重對原審裁定是否正確,上訴是否有理,進行分析論證)。依照……(寫明裁
定所依據的法律條款項)的規定,裁定如下:
……〔寫明裁定結果。分兩種情況:
第一、維持原裁定的,寫:
“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寫明訴訟費用的負擔)。”
第二、撤銷原裁定的,寫:
“一、撤銷××××人民法院(××××)×民初字第××號民事裁定;
二、指令××××人民法院對本案進行審理。”〕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指令進行審理的,此句不寫)。
審判長 ×××
審判員 ×××
審判員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