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的決定
1998年11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批準外交部副部長張德廣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1998年4月27日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引渡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