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
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
財政部 商務部
財政部、商務部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
財政部、商務部聯合印發《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
為進一步完善汽車以舊換新政策,實現擴大消費與促進節能減排并舉的目標,經國務院批準,近日財政部、商務部聯合印發了《關于允許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同時享受的通知》(財建[2010]1號),明確從2010年1月1日起,允許符合條件的車主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和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征政策,即符合有關條件的車主可同時享受汽車以舊換新補貼與1.6升及以下乘用車車輛購置稅減按7.5%征收的政策。通知同時要求,各地財政、商務主管部門要認真做好有關宣傳和引導工作,推動汽車以舊換新工作順利開展。
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