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開展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和防汛工作調研督導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開展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和防汛工作調研督導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開展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和防汛工作調研督導的通知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關于開展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和防汛工作調研督導的通知
應指綜合〔2011〕15號
河北、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河南、四川、甘肅省(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根據《中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黨組關于組織開展加強和創新安全管理專題調研的通知》(安監總黨〔2011〕24號)精神,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定于5月中旬至6月上旬,由中心領導班子成員帶隊,圍繞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以下簡稱“國家隊”)建設和防汛工作開展調研督導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研督導的主要任務
深入貫徹落實國發〔2010〕23號、國辦發〔2011〕11號文件、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會和國家隊建設工作會議精神,重點督導七個國家隊建設,同時按照《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1〕10號)要求,檢查汛期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并就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開展調研。
二、調研督導具體內容
(一)國家隊建設督導內容
1.國家隊建設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國家隊建設實施方案編制和完成情況。
2.《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國家礦山應急救援隊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安委辦函〔2011〕17號)中明確的九項重點建設任務開展情況。
3.國家隊建設相關保障條件落實情況。
(二)防汛工作檢查內容
1.重點督促檢查《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汛期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11〕10號)和部分重點中央企業汛期安全生產暨應急管理工作座談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
2.針對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3.礦山、尾礦庫、建筑施工、井巷和隧道施工、危險化學品等企業針對行業特點制定防控措施情況。
(三)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調研內容
1.國發〔2010〕23號、國辦發〔2011〕11號文件和全國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會貫徹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十二五”規劃編制、貫徹實施情況。
3.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
三、調研督導方式
(一)聽取省、市有關部門和依托企業關于國家隊建設情況的匯報,現場檢查國家隊建設進度,研究國家隊建設相關問題。同時聽取省、市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情況的匯報。
(二)聽取省、市有關部門和有關企業有關汛期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的匯報,現場抽查地方企業汛期防范工作。
四、調研督導組分布
1.第一組內蒙古
聯絡員:王成玉,010-64464337、13488885900
2.第二組山西、安徽
聯絡員:韓玉鑫,010-64463948、13426162580
3.第三組河南、甘肅
聯絡員:李大武,010-64463637、13910030531
4.第四組四川、黑龍江、河北
聯絡員:王珩,010-64463948、13699225749
五、其他事項
調研督導組具體行程安排由各組另行通知。請你局通知相關單位,提前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二○一一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