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浙江省國資委委托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于印發《浙江省國資委委托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江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浙江省國資委委托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
關于印發《浙江省國資委委托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
浙國資發〔2011〕10號
各省屬企業、委直屬各單位:
《浙江省國資委委托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已經委主任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浙江省國資委委托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委托中介機構對省屬企業實施資產評估工作,提高資產評估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省屬企業是指省政府授權省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及其下屬企業。
省屬企業中的下列資產評估項目由省國資委統一選擇確定中介機構:
(一)須經省政府或省國資委批準的經濟行為對應的資產評估項目;
(二)省國資委確定的,需要統一選擇中介機構的其他資產評估項目。
第三條 省國資委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和競爭擇優的原則,選擇一定數量的中介機構,建立委托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庫。
第四條 進入委托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庫的中介機構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備法定執業資格,其中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的,應具備財政部、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資格。
(二)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執業人員,具有承擔省屬企業資產評估項目的便利條件。
(三)具有一定的經營規模。資產評估機構固定執業的注冊資產評估師人數15名以上,上一年度業務收入300萬元以上。
(四)連續經營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信譽。近三年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無違法違規記錄,所承擔資產評估項目未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不良記錄。
(五)有規范、健全的質量控制和隊伍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在約定工作期間能夠調配較強力量,按照委托要求按時保質完成資產評估工作任務。
第五條 申請進入委托資產評估中介機構庫,應向省國資委提出書面申請,并附送以下資料:
(一)機構及其主要負責人簡介;
(二)機構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
(三)通過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四)經審計的前三年財務報表;
(五)通過年檢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需行業協會蓋章證明);
(六)行業協會出具的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的證明;
(七)申請材料真實性的承諾函;
(八)其它材料。
第六條 中介機構庫實行動態管理。省國資委每年對中介機構庫開展一次更新工作,對庫內中介機構是否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進行審驗,庫內中介機構不再具備入庫規定條件的,取消其在庫資格。同時,接受庫外中介機構的入庫申請。
庫內中介機構應于每年5月份將相關部門對本機構的年檢情況、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報表、通過年檢的專業技術人員名單、上一年度無違法違規記錄證明,以及承擔省國資委項目完成情況總結等材料報送我委審驗。
第七條 省屬企業申請選擇確定資產評估中介機構,應在請示文件中充分說明對應經濟行為的批準情況等,并填寫《委托資產評估項目基本情況表》(見附件1)。
第八條 省國資委選擇確定資產評估機構,原則上采取公開招投標的方式進行。招投標工作一般每月進行一次。招標文件等信息以網絡公告的形式向庫內中介機構發布。
第九條 庫內中介機構應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參與投標,在投標書中載明以下內容,并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一)具備招標項目要求的資質條件,愿意承擔招標文件規定的全部工作任務;
(二)機構簡介,主要包括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年度業務收入、以往承擔項目情況、行業排名和榮譽等情況;
(三)資產評估工作方案,包括項目小組的組成與分工、工作方法的選擇、項目的時間安排,以及質量保證措施;
(四)包括人工費、差旅費等各項費用在內的項目總報價;
(五)同意省國資委依照招標文件、業務約定書和評估報告驗收辦法,對資產評估報告進行考核。
評估報告驗收辦法由省國資委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條 投標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為廢標處理:
(一)超過規定時限遞交的;
(二)未按規定密封的;
(三)以他人名義投標、串通投標或其他弄虛作假方式投標的;
(四)不能滿足招標文件提出的全部實質性要求的;
(五)投標人不再符合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
(六)投標人有其它違法違規情況的。
第十一條 省國資委建立委托資產評估招標評標專家庫,對省國資委組織的招標項目實施評標。
評標工作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省國資委紀檢監察機構派員,從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選3名以上專家(須為單數),組成評標專家組;
(二)省國資委工作人員現場開標,紀檢監察機構派員現場監督;
(三)評標專家根據《評標細則》,利用自身專業知識,對中介機構提交的投標書進行獨立評審評分;
(四)省國資委工作人員現場統計各投標人得分,按高低順序排出名次,經紀檢監察人員復核簽字后密封;
(五)省國資委組織有關人員成立審標委員會,對專家評審結果進行綜合評價,確定中標機構;
(六)網上發布中標公告,書面通知有關省屬企業和中標的中介機構。
第十二條 中標機構應于接到通知后10個工作日內,與委托單位簽訂業務約定書。逾期不簽的,視為棄標,省國資委將根據專家評分結果,由高至低依次遞補。
業務約定書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項目名稱、業務范圍、基準日和實施目的;
(二)項目完成時間要求;
(三)收費標準與支付方式;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庫內中介機構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行業規范和業務約定書,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業務工作,按時保質地出具資產評估報告,并對所出具的報告負責。如遇非中介機構自身的客觀情況,造成不能按照業務約定書約定的時間完成評估報告的,中介機構應當在約定的時間期滿前的10日內,向省國資委提交經企業認可的書面報告。評估過程中,需要省國資委明確或者應該知道的事項,中介機構要及時報告省國資委。
資產評估報告應當主送委托單位,同時分送省國資委。
第十四條 省屬企業應當依法提供相關資料,積極配合中介機構開展業務工作。在不干預中介機構獨立執業的前提下,對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和履行投標承諾情況進行監督,并填寫《中介機構執業情況表》(見附件2),與報請核準或備案的資產評估報告一并報送省國資委。
第十五條 省國資委對中介機構的執業活動實施必要的跟蹤指導和監督抽查。
第十六條 以招標形式選擇確定中介機構的項目,省國資委根據中介機構依法執業和履行投標承諾情況,結合評估報告,對中標機構的工作質量進行考核評分,并根據考核評分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第十七條 省國資委建立庫內中介機構執業質量和誠信檔案,作為以后招標項目評標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中介機構庫實行末位淘汰制。庫內各中介機構年度所有中標項目的考核平均得分排名末位的,取消其在庫資格,一年內不接受其新的入庫申請。因本辦法第六條、第十九條規定原因被取消在庫資格,以及年度內參與投標但未中標的中介機構,不參加末位排名。
庫內各中介機構年度所有中標項目的考核平均得分均在90分以上的,該年度不再實施末位淘汰。
第十九條 庫內中介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國資委取消其在庫資格,3年內不接受其新的入庫申請:
(一)在資產評估工作中存在重大過錯,致使評估結果嚴重失實的;
(二)出具的評估報告存在質量問題,在省國資委組織的專家評審中,同一報告的同一事項被評審專家集體否定2次以上的;
(三)未經省國資委書面同意,將所中標業務轉包或分包的;
(四)采取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獲得中標的;
(五)不能按時完成評估報告的;
(六)一年內不參與省國資委招投標活動的;
(七)對省國資委依法實施的跟蹤指導和監督抽查不予配合的;
(八)無故棄標的;
(九)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有前款第(一)、(二)項情形的,評估結果無效,且不支付評估費用。有前款第(三)、(四)、(五)項情形的,取消中標資格,且不支付評估費用。
取消中標資格的,按照該項目招標時的排名依次替補。評估結果無效的,重新選擇確定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
第二十條 庫內中介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資產評估過程中違法違規執業的,省國資委將視情通報相關部門,建議給予相應處罰;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一條 省屬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國資委責令改正并通報批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未按有關規定選聘中介機構;
(二)不按有關規定配合中介機構開展業務工作;
(三)向中介機構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或者與中介機構串通舞弊,導致報告結果失實;
(四)干預中介機構獨立執業;
(五)未按規定辦理核準或備案手續;
(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有前款情形拒不改正的,不予辦理核準或備案。已經辦理的,評估結果也不得作為對應經濟行為的實施依據。
第二十二條 省國資委工作人員在招標投標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工作要求和工作程序,加強監督,強化責任。省國資委相關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對相關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三條 參加評標工作的評標專家組成員不得與任何投標人或者與評標結果有利害關系的人進行私下接觸,不得透露招標投標評審及相關工作情況。評標專家組成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取消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和專家庫成員資格。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省屬企業自行選擇確定中介機構的資產評估項目,應在庫內中介機構中擇優選擇確定。
第二十五條 上市公司、中外合資企業的中介機構選聘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省國資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委托社會中介機構審計(評估)管理試行辦法》(浙國資發〔2005〕22號)中有關委托社會中介機構資產評估的規定同時廢止。
附件1:
委托資產評估項目基本情況表
日期: 年 月 日
1、資產評估項目名稱:
2.、資產評估的目的:
3、資產評估的對象: 公司的股東全部權益(或 %的股權)
4.、項目規模:資產總額: 萬元人民幣。
負債總額: 萬元人民幣。
所有者權益: 萬元人民幣。
5、資產評估的基準日: 年 月 日。
6、項目的時間要求:進場后 日內(或 年 月 日前)完成。
7、進場時間要求: 年 月 日。
8、估算費用:
9、本次招標的特別要求:1、
2、
被評估單位簡介:
公司,地址 ,主營業務 ,截止 年 月 日,總資產 萬元,負債 萬元,所有者權益 萬元。上年度總收入 萬元,利潤總額 萬元,凈利潤 萬元。
各級下屬企業共有 家(詳見下表),其中一級子企業 家,二級子企業 家……(有幾級填幾級)。各級企業中,杭州以外 家,浙江省外 家,境外 家。
下屬企業公司產權結構及財務狀況簡表
單位:萬元
序號
企業名稱
股權比例
資產 總額
所在地
所屬 行業
備注
一
一級子公司
1
2
二
二級子公司
1
2
注:以上數據取自20 年 月 日相關財務報表,僅供參考。
附件2:
中介機構執業情況表
項目名稱: 項目編號:
中介機構:
指標與權重
得分
評分依據及理由
進場時間
(2分)
項目負責人
(2分)
實際參與注冊資產評估師人數
(2分)
核實資產、驗證資料全面性情況
(4分)
項目完成時間
(10分)
合計得分
注:本表供企業使用,評分依據及理由部分可另外附頁。
單位(蓋章):
評 分 人:
評 分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