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
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8號
現公布《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溫家寶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日
國務院關于修改《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決定
國務院決定對《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作如下修改:
第五條第一款修改為:“保險公司經保監會批準,可以從事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
本決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改,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