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調整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調整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湖南省張家界市人民政府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調整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226
排污申報登記和排污變更申報登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69號)
227
排污許可證(大氣、水)核發
市、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284號)
228
權限內危險廢物經營、轉移許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
229
環境保護撥款、貸款貼息項目竣工驗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69號)
230
環境污染限期治理項目延期完成治理任務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
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284號)
231
權限內設立廣播電視站審批
市、區縣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務院
令第228號)
232
廣播電臺、電視臺(含教育電視臺)設立、變更審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廣播電視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28號)
縣級以上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承辦
233
單位設置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境內電視節目審批
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
縣級以上廣
播電視行政
主管部門承
辦
234
建立城市社區有線電視系統審批
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
235
個人使用衛星地面接收設施接收電視節目審批
區縣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管理規定》(國務院令第129號)
236
開辦視頻點播業務(乙種)審批
市人民政府廣播電視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資金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412號)
237
權限內政府統計機構及政府有關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和涉外社會調查項目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 《湖南省統計管理條例》
238
統計信息及密級統計資料的公布審核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
細則》(國務院令第453號)
《湖南省統計管理條例》
239
統計調查項目備案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
細則》(國務院令第453號)
《湖南省統計管理條例》
240
涉外統計調查機構資格認定
市人民政府統計行政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細則》(國務院令第453號)
241
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區縣人民政府體育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42
固定形式印刷品廣告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43
企業核準登記(含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和企業名稱預核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56號)《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l號)
244
自然人投資設立的注冊資本小于3000萬元人民幣的公司登記
市、縣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56號)《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l號)
245
事業單位廣告經營資格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
246
戶外廣告登記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
247
個體工商戶登記
縣級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鄉個體戶管理暫行條例》(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
248
計量標準器具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進口計量器具檢定核準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49
計量檢定員資格核準(國家重點管理的計量器具的檢定員資格核準除外)
市、縣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50
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的授權(涉及國計民生、安全、健康、環保等方面的授權除外)
市、縣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51
權限內計量器具制造、修理許可證和計量器具新產品型式批準和樣機試驗合格證書核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252
權限內特種設備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監督檢驗及定期檢驗
檢驗檢測機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373號)
253
壓力管道的設計、安裝、使用、檢驗單位和人員資格認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
254
場(廠)內機動車輛的制造、改造、維修、使用、檢驗許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
255
藥品零售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核發(含醫療用毒性藥品零售企業批準)
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
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360號)
256
Ⅱ、Ⅲ類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零售)核發
市、縣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6號)
257
I類醫療器械產品注冊
市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276號)
258
權限內特殊藥品(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許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42號)《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3號)
食品藥品監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職責范圍審批
259
毒性藥品收購、經營單位批準
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醫療用毒性藥品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5號)
260
高危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認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61
權限內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認定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262
礦山建設項目和用于生產、儲存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設計審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
263
權限內設立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及其改擴建審批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44號)
264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核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國務院關于第三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04〕16號)
265
危險性較小的地熱、溫泉、礦泉水、鹵水、磚瓦用粘土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核發(省屬企業除外)
區縣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安全生產許可條例》(國務院令第397號)
266
權限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核發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344號)
267
權限內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資質認可
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
268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核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國務院令第352號)
269
權限內第一類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 (國務院令第445號)
270
糧食收購資格認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糧食行政管理部門
《糧食收購條例》(國務院令第
244號)
271
華僑華人祖墓的挖掘和遷移審批
市、區縣人民政府
《湖南省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
市、區縣外事僑務主管部門承辦
272
權限內設立出版物批發企業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3號)
273
出版物發行單位變更名稱、業務范圍、地址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國務院令第412號)
274
圖書、報紙、期刊零售業務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343號)
275
名片印刷企業設立、兼營、變更、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第315號)
276
注冊資本500萬元以下的包裝裝潢企業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企業的設立、兼營、變更、兼并、合并、分立審批
市、縣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
277
一次性內部資料出版物準印證核發(含有民族宗教內容的、印數超過3000冊的、跨地區印刷的除外)
市、縣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15號)
278
非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委托電子出版物復制單位計算機軟件、電子媒體非賣品審批
市人民政府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資金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79
拆除人防工程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
280
單獨修建人防工程立項審批、設計審查、竣工驗收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281
權限內結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認可(含人防工程建筑面積1500m2以下的省管建筑工程項目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竣工驗收認可)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
《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辦法》
282
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門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于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中發〔2001〕9號)
283
成立、變更、注銷宗教團體審批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湖南省宗教事務條例》
284
權限內籌備設立(改建、擴建、新建、重建)宗教活動場所審批
市人民政府
《湖南省宗教事務條例》
宗教事務部門承辦
285
在華外國人集體進行臨時宗教活動地點審批
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86
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舉辦宗教教職人員和教徒培訓班審批
市、區縣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
《湖南省宗教事務條例》
287
向各級國家檔案館以外的單位、個人出賣、專讓、贈送不屬于國家所有的對國家和社會具有保存價值或者應當保密的檔案審批
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
288
向國內外的單位或者個人贈送、交換、出賣國家所有檔案的復制件審批
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國務院檔案局令第5號)
289
攜帶、運輸、郵寄檔案及其復制件出境的審批
市人民政府檔案行政管理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國務院檔案局令第5號)
290
拍攝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批
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91
拍攝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審批
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主管部門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立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92
權限內在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范圍內進行其他建設工程或者爆破、鉆探、挖掘等作業審批
市人民政府
張家界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取消調整新增的行政審批項目和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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