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頻率規劃事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頻率規劃事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頻率規劃事宜的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國際移動通信系統(IMT)頻率規劃事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無線電管理機構、通信管理局,各相關單位:
為適應和促進國際移動通信(IMT,包括IMT-2000,IMT-Advanced)系統在我國的應用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無線電頻率劃分規定》,參考國際電聯《無線電規則》及相關標準,結合我國無線電頻率使用的實際情況,現將IMT系統頻率規劃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關于第三代公眾移動通信系統頻率規劃問題的通知》(信部無〔2002〕479號)文中規劃的頻率統一調整為IMT系統工作頻率,對應的時分雙工(TDD)和頻分雙工(FDD)方式不變。
二、現已分配給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公司、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的公眾移動通信頻段繼續用于當前的公眾移動通信系統,若改變技術體制和射頻參數,須另行報批。
三、2500-2690MHz頻段為時分雙工(TDD)方式的IMT系統工作頻率。
四、2300-2400MHz頻段的IMT系統主要限于室內使用,經協調批準后方可用于室外。
五、上述頻段作為IMT工作頻段,由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管理。具體技術指標、頻率分配以及臺站管理規定另行制定和發布。
以往有關管理規定中,凡與本通知內容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要求為準。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