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財政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發改氣候[2012]3406號
國家應對氣候變化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中心:
為規范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活動,進一步發揮其支持國家應對氣候變化工作,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作用,根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管理辦法》,特制定《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法》,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執行。
附件: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有償使用管理辦法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tz/2012tz/t20121123_515178.htm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 政 部
201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