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
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
國土資源部
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
國土資源部關于進一步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
國土資發〔2013〕7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各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部機關各司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撐和引領國土資源事業的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的重要意義、指導思想和主要目標
(一)科學技術是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重要動力源泉。“十一五”以來,國土資源科技工作得到較快發展,“科技興地”戰略、“人才興地”戰略的實施取得進展,成功發射了系列資源衛星,國土資源保障和監管能力不斷提高;實施了大陸科學鉆探、汶川科學鉆探、深部探測技術與實驗研究專項等工程,南極、北極與青藏高原研究得到加強;海域陸域相繼鉆獲天然氣水合物樣品,海洋探測不斷取得突破;航空地球物理勘查系統研制成功并投入找礦一線,研發了一批適合中國地質找礦特點的勘查技術和裝備。在國土資源系統科研人員的努力下,取得了青藏高原地質理論創新與找礦重大突破、國家土地資源遙感監測關鍵技術及重大工程應用、全國農用地分等定級、全數字化土地資源評價關鍵技術與工程應用、重大滑坡減災防災關鍵支撐技術等一批重大科技創新成果,土地資源監管、地質找礦和地質環境保護的科技支撐能力得到提高,培養了一批科技人才,在國土資源改革發展事業中發揮了支撐引領作用。
(二)進一步增強做好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的責任感。當前,我國正處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和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十二五”期間,國土資源工作以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為首要任務,強化國土資源保護,嚴守耕地紅線,加強國土綜合整治,推進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實施地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完成和做好這些任務,需要科技創新大力支撐。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國科技創新大會做出了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國家創新體系建設的重大決策部署,這對加快建設國土資源科技創新體系、推動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面對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還存在差距,主要表現在自主創新能力較弱、協同創新機制不完善、科研條件平臺建設滯后、高端人才后繼乏人,科技成果轉化與推廣應用不夠。因此,要求我們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抓住發展機遇,進一步加強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
(三)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的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統籌落實國土資源科技發展規劃、創新人才發展規劃,著力解決制約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重大科技問題,加快構建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協同創新機制,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科研機構的引領作用,有序推進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
(四)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的主要目標。到2020年,基本建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符合科學發展規律、支撐國土資源事業發展的科技創新體系;土地資源管理科技不斷進步,土地科學學科逐步形成;礦產勘查開采監管、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及地質找礦科技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地球科學理論、地球深部探測領域科學研究實現原創性重大突破,礦產資源勘查、非常規能源勘查、對地觀測等技術研發實現跨越式發展;國土資源科技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大幅增強,國土資源領域科技創新人才不斷涌現,全民國土資源科學素質較大提高。
二、加強國土資源領域重大問題科技攻關
(五)加強土地資源科技成果推廣和科技攻關。加強土地資源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應用,開展土地調查、監測、評價、遙感以及地籍調查和土地規劃技術集成。開發先進實用的技術,在國家重大工程和典型區域實現應用示范和推廣;開展土地整治、復墾、土地生態開發、節約集約利用、耕地監測、耕地質量調查評價、地價監測和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等技術、裝備、方法成果的示范應用。
加強土地資源科技問題的攻關。開展土地調查與監測技術研發,建立土地利用宏觀監測技術體系,構建土地資源動態監測平臺。開展國土規劃、土地規劃與調控科學研究,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提高土地資源合理配置能力。深化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技術,開展土地綜合整治的理論方法、耕地監測評價與保護技術研究,提高土地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護的水平。加強土地自然屬性與利用特性研究,開展水土資源評價等土地基礎性問題研究,構建土地學科體系。
(六)加強地質找礦科技成果推廣和科技攻關。開展地質找礦科技成果的轉化與推廣應用,加快我國先進適用的勘查技術儀器研發的國產化,加強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新裝備的推廣和應用;集成地質、物探、化探、遙感、鉆探、實驗等多種技術,形成空中、地面和深部綜合勘查高新技術相互配合的立體找礦模式,大幅度提高勘查效率,降低勘探成本,縮短勘探周期,為地質找礦突破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
加強地質找礦科技問題的攻關。實施整裝勘查區科技示范工程,產學研用聯合攻關,開展先進、適用、實用技術方法研發與示范。強化重點礦種和重點找礦區帶地質問題攻關,深化成礦作用與成礦規律的研究,加強深部找礦勘查開發技術體系研發。強化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技創新,建立符合中國礦產資源稟賦特點和我國國情的節約與綜合利用技術體系,提高資源開發利用綜合效益。
實施國土資源重大科技專項研究。開展頁巖氣等新能源勘查開發關鍵技術攻關,形成頁巖油氣自主勘查開發技術體系。深入推進青藏高原地學創新研究,建立國際化的青藏高原合作研究平臺。加快推進地球深部探測專項的立項和實施,加強地球演化、成礦理論等信息的獲取與研究。加強深海、遠洋和極地資源評價和科學研究,開展海底綜合調查技術攻關,提升我國海洋地質科技水平。
(七)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科技成果推廣和科技攻關。大力加強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防治和地質環境開發利用、保護與恢復治理等技術方法、儀器設備的推廣應用。加強地質災害實時監測、短期預報、快速響應等環節的關鍵技術攻關,開展地質災害形成機制、演化規律、成災機理的模擬和實驗研究。開展礦山地質環境基礎理論及調查、監測、預測預報技術研究。開展地下水資源調查、污染防治、循環過程及可持續利用的理論、技術與裝備研發。加強巖溶地質研究,開展全球氣候變化地質響應研究、二氧化碳地質儲存技術攻關,加強淺層地溫能、地熱及干熱巖資源勘查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研究。
(八)加強現代信息技術在國土資源監管中的應用和研究。加強國土資源調查數據管理、信息共享、信息服務等關鍵技術應用和研究,進一步完善全國國土資源一張圖、綜合監管平臺建設,支撐國土資源管理。運用科技信息技術,促進管理職能轉變、監管方式創新、管理效能提升,促進廉政建設,實現國土資源管理的公開透明、全程監管和高效配置。
充分運用現代信息網絡技術,依托國土資源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國土資源科技成果共享服務體系,開展科技成果檔案數字化工作,拓展科技成果網上查詢服務,充分發揮已有科技成果的價值,提高國土資源科研工作起點,避免重復研究。
三、切實加強國土資源領域科研條件平臺建設
(九)切實加強國土資源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中心的建設。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國土資源領域重點學科建設和工程技術研發工作。一是要切實加強國土資源領域重點實驗室建設,改善科研條件,推進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共享與服務;調整學科結構,強化學術交流與開放研究,探索科學前沿,加強理論和技術儲備,扶優建強一批有行業影響力的重點實驗室。二是以現代土地調查監測、土地整治、土地節約集約評價、地質調查、礦產勘查和國土資源信息化等關鍵工程技術、裝備研發、成果推廣為目標,探索成果轉化應用的有效機制,建設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十)切實加強國土資源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建設。各單位要充分尊重國土資源科學研究的野外特性和實證基本規律,加強野外科學觀測研究基地的建設,大力開展野外科學觀測、監測、教學實習和綜合研究,建立支撐學科發展的科學觀測基地網絡,培養一批野外實踐能力強、勇于創新的國土資源科技人才。
(十一)切實加強國土資源監督檢測中心建設。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直屬單位要高度重視國土資源監督檢測體系的建設,一是要為土地資源從數量管理走向數量、質量、生態綜合管理服務,探索建立土地資源監督評價檢測中心;二是要為支持地質找礦、資源綜合利用、地質環境保護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進一步建設好礦產資源監督檢測中心。通過加強監督檢測中心建設和實驗測試分析技術創新,提升行政監管能力,支撐和服務國土資源規劃、調查、評價、整理、保護和利用等工作。
(十二)切實加強國土資源標準規范制定工作。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圍繞國土資源行政審批、執法監督、預算定額、質量監管、社會公共服務等工作,抓緊開展土地資源調查與監管、地質調查、礦產勘查開采、礦山儲量動態監管、地質環境保護、國土資源信息化等領域技術標準規范的制定。通過實施一批新方法、新技術、新儀器、新裝備的技術標準規范,促進先進科技成果的應用、轉化和規范開展國土資源調查監管工作,推進國土資源行業科技進步。
(十三)切實加強國土資源科學普及工作。各單位要加強國土資源科普基地建設工作和科普宣傳,一是要充分發揮國土資源科普基地的作用,借助世界地球日、土地日等平臺,創新形式,擴大影響,開展系列科普活動;二是以圖書、電視節目、電影、動漫游戲等多種形式,創作一批地球科學、土地礦產資源國情、地質災害、地學與氣候變化等方面的科普作品。通過科普基地建設、科普活動和科普作品,提高大眾對國土資源科學認知程度,增強民眾保護和科學開發利用國土資源的意識。
四、強化國土資源科技創新人才的培養
(十四)強化國土資源科技創新人才的引進、培養。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科技人才的引進、培養,落實配套支撐條件,一是要大力推進國土資源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培養工程,加強中青年科技人才選拔、引進、培養和使用,加快高素質創新人才隊伍建設;二是在地球科學前沿、資源節約利用、土地科學與信息化、地質找礦、地質災害防治、空間海洋資源探測技術等重點科研領域,自主培養和引進高端科技創新人才,造就一批國內一流、國際知名的優秀科研團隊。
(十五)強化有利于科技人才成長的制度建設。各單位要創新科技人才培養機制,一是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激發人才活力、鼓勵人才創新的各類人才薪酬制度、收入分配激勵制度,在單位內部分配上向關鍵科研崗位和優秀頂尖人才傾斜。二是建立和完善高層次創新型科技人才獎勵制度,形成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社會力量獎勵為補充的人才獎勵體系,落實有關福利政策,改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三是依托科研項目培養高端科技創新人才,在國家科技計劃、國家重大科技專項等項目中建立首席科學家(專家)負責制,重點扶持45歲以下的優秀科技人才。四是依托國際合作平臺培養人才,各單位要定期選派一批青年科技人才到國外進修和培訓,并有計劃地引進一批優秀人才。
五、構建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協同機制
(十六)強化科研院所在科技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各單位在國土資源各項工作中要充分發揮科研院所、院士、專家群體的作用。各科研院所要瞄準國土資源科學前沿問題和國家發展戰略需求,建立有利于激發創新活力、提升原始創新能力、適應地學科研活動特點的現代院所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要積極推進科研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落實法人自主權,探索實行由主要利益相關方代表構成的理事會制度。推進實施績效工資,建立開放、競爭、流動的用人機制。要積極參與國際科技合作,努力實現在地學基礎研究、地質調查、地球深部探測等領域取得一批原創性成果,創新能力和研究成果進入世界同類科研機構前列。
(十七)強化技術創新中企業的主體作用。各單位要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礦業企業和土地調查、規劃、整治單位或企業在行業技術研發投入和成果轉化應用中的主體作用,支持其加強技術研發能力建設,優先在具備條件的單位建設國土資源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不斷提升綜合競爭力。要大力促進一批找礦勘查、非常規能源勘查、技術裝備研發等科技型中小企業進入地質找礦主戰場。
(十八)強化科技創新中的產學研用緊密結合。加快建設需求牽引、市場與應用為導向、產學研用緊密結合的協同創新機制。以“部部共建”、“部省共建”為重點,充分發揮高校的教育、人才資源優勢,通過合建人才培養基地、共建科技創新平臺、共同實施重大項目等方式,推進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鼓勵國土資源行業科研院所、公益類研究機構和相關高校加強與地勘單位、礦業企業、土地調查、規劃、整治單位或企業的合作,通過項目合作、共建研發基地和技術創新聯盟等方式,促進核心關鍵技術快速研發和及時轉化,促進地質找礦突破,支撐國土資源管理,保障發展與保護資源。
六、完善科技創新工作管理體制和統籌機制
(十九)完善科技創新工作決策制度。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進一步加強對國土資源科技工作的領導,一是要成立或適時調整科技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集中研究國土資源管理中重大科技問題,決策重大科技事項,監督科技保障措施的落實;二是要成立科技專家咨詢機構,充分發揮專家咨詢作用,提高決策的科學性。
(二十)完善科技創新工作管理體系。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健全完善科技工作管理體系,做到省級有處室,市縣有崗位,科技工作有人思考、有人規劃、有人組織實施。強化科技項目管理的法人責任制,要逐步建立科技創新工作考核制度,積極探索科技規劃與計劃執行、科技創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質量和推廣應用等科技工作的績效評價制度。
充分發揮國土資源科技管理工作體系的整體效能。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按照國土資源部的部署,協調聯動,整合推進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科研平臺建設、標準化建設、科學普及和獎勵等科技工作,共同促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
(二十一)完善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會商機制。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加強與本地區科技工作相關部門的聯系,建立會商機制,定期召開會議,共同研究和組織開展重大科技項目,高端科技人才培養,重點實驗室和野外科研基地建設,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和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促進國土資源領域重點難點問題的破解。
(二十二)完善以科技規劃為主線的統籌機制。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根據自身的優勢和特點,制定本單位的科技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有序開展科技工作。要強化科技發展規劃指導作用,充分發揮科研人員在實施科技創新任務和推廣應用科技成果中的作用,落實計劃和規劃,集中解決國土資源重大科技問題。
七、努力營造國土資源科技創新良好環境
(二十三)大力營造國土資源科技創新良好氛圍。各單位要大力營造國土資源科技創新的良好氛圍,一是著力構建創新思辨、寬松包容、開放交流的科研環境;二是大力弘揚李四光等老一輩科學家的追求真理、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引導青年科技人員樹立敢于突破、勇于創新的自信心,樹立團結協作、共同發展的團隊精神;三是提倡淡薄名利、嚴謹治學的學術品質,切實加強科研誠信和學風建設,共同防治學術不端行為,構建良好學術風氣。
(二十四)加強科技創新評價和激勵機制建設。各單位要不斷完善以創新和質量為導向的科技創新評價體系,鼓勵科技工作者求真務實、潛心研究。一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強化科研經費中間接經費的管理,制定具體辦法,合理統籌安排績效支出,提升科研人員績效水平,激勵科技創新。二是每年對取得優秀科技創新成就的科研團隊和科技人員要進行表彰和獎勵,激勵廣大科技工作者開展創新性研究,獻身國土資源科技事業。三是要加強對科技創新能力有顯著提升的優秀部門、單位,對貢獻突出、甘于奉獻的科技管理工作者要進行表彰和獎勵。四是加大科技成果的宣傳力度,加強科技人才先進事跡的宣傳,樹立先進典型,激勵國土資源科技工作者的創新熱情。
(二十五)加強國土資源科技國際合作工作。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加大引進國際科技資源的力度,圍繞國土資源長遠發展戰略需求,參與國際科學計劃和科學工程。一是要鼓勵我國科學家在國際組織中任職,在重點領域直接參與國際科技合作與競爭。二是要加強對關鍵技術的引進吸收,推動土地資源調查、國土整治、地質找礦、勘查技術、資源綜合利用、地質災害防治等領域國際先進適用技術的合作和轉化應用。三是要鼓勵科學家積極發起和組織實施重大國際科技合作項目,以青藏高原、北極、南極和巖溶研究,地球深部探測以及世界三大巨型成礦帶研究為重點,搭建國際地學科技合作平臺。
(二十六)加強國土資源科技創新工作的投入。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的實際,切實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經費投入。一是要建立科技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在專項經費和工作中優先安排技術研發、理論創新以及科技成果應用推廣項目,要保證對標準化體系建設、質量監督檢測體系建設、青年科技人才培養、重點實驗室等科研條件平臺建設、科技獎勵等工作的投入。二是要爭取社會資金,積極鼓勵和引導地勘單位、企業和社會增加對國土資源領域的科技投入,鼓勵科研單位與企業、行業的合作,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
各單位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把科技創新擺在國土資源事業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抓住機遇,大幅提升自主創新能力,立足科技進步和科技創新,為實現生態文明建設和建設美麗中國的宏偉目標,做出應有的貢獻。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部直屬單位要根據本意見精神,結合本地區、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有效的政策措施,并將落實情況于2013年12月份報部。
201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