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清理審核結果的決定
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清理審核結果的決定
湖南省婁底市人民政府
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清理審核結果的決定
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清理審核結果的決定
第 36 號
《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清理審核結果的決定》已經2013年10月23日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 長
2013年11月6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系列決定,婁底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市政府的部署,組織對市直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進行了清理和審核。經嚴格審核和論證,市政府決定:取消27項行政許可項目,調整95項行政許可項目(其中72項同類事項合并為29項、下放管理層級的23項),新增26項行政許可項目(省政府下放)。清理后,仍保留的市級行政許可項目共155項。取消14項年檢年審項目,保留15項年檢年審項目。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確保取消和調整的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及時落實到位。要強化后續監管,做好工作銜接,避免出現監管真空。對決定取消的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要堅決予以取消,不得再進行審批或變相審批;對上級已取消的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我市相關的初審、審核等項目對應取消;對清理后仍保留的行政許可和年檢年審項目,要落實責任,強化管理,實行網上行政審批和電子監察,并進入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辦理。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取消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27項)
2.調整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95項)
3.新增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26項)
4.保留的行政許可項目目錄(155項)
5.取消的年審年檢項目目錄(14項)
6.保留的年審年檢項目目錄(15項)
相關附件請點擊下載查看:/UploadFiles/ZWZC/2013/11/201311081058232108.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