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民政部辦公廳、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做好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
民辦發〔2014〕24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民政廳(局)、發展改革委: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辦發〔2013〕23號)精神,民政部、發展改革委經過對各地申報材料的認真審查,結合申報地區養老服務業發展實際,確定北京市西城區等42個地區(詳見附件)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地區。
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是一項全新的工作,改革創新的任務十分艱巨。各地要充分認識開展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解放思想,真抓實干,調動各個方面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一要加強領導。試點地區政府是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要建立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牽頭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組織得力人員專門負責實施,保障試點工作順利推進。當地民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做好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二要加強創新。試點地區要緊密圍繞《民政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開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的8個方面內容開展試點。要注重改革創新,創造一批各具特色的典型經驗和先進做法,出臺一批可持續、可復制的政策措施,總結一批體制機制創新成果,為全國養老服務業發展提供經驗。
三要加強指導。省級民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加強政策和工作指導,及時將本通知要求轉發試點地區,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幫助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鼓勵其他地區主動深化改革,形成更多的改革舉措和典型經驗。
四要加強交流。為了促進信息共享和工作交流,2014年8月15日之前,省級民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匯總試點地區根據試點方案確定的近期工作計劃,報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和發展改革委社會發展司。之后每半年,要提交一份試點進展情況報告。民政部和發展改革委將建立試點工作評價機制,加強督導評估,對試點過程中取得的有益經驗,將適時召開經驗交流會,及時向全國總結推廣。
附件: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民政部辦公廳 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4年7月30日
附件
全國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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