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15〕18號
近期,證券市場出現非理性下跌,為維護資本市場穩定,切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現就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從即日起6個月內,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和持股5%以上股東(以下并稱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通過二級市場減持本公司股份。
二、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減持本公司股份的,中國證監會將給予嚴肅處理。
三、上市公司大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6個月后減持本公司股份的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中國證監會 201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