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資陽市本級(含雁江區)劃撥用地分類定價標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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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資陽市本級(含雁江區)劃撥用地分類定價標準》的通知
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資陽市本級(含雁江區)劃撥用地分類定價標準》的通知
雁江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市級各有關部門(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資陽市本級(含雁江區)劃撥用地分類定價標準》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資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5月22日
資陽市本級(含雁江區)劃撥用地分類定價標準
為切實推進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充分體現土地價值,適應新形勢下土地管理的要求,按照“低步入軌、逐步完善”的原則,制定資陽市城區(含雁江區)劃撥用地分類定價標準。
一、適用范圍
市本級(含雁江區)管理范圍內,按照《劃撥用地目錄》實施的劃撥用地均實行分類定價。
二、分類定價標準
(一)對省級以上重點交通、水利基礎設施用地,以征收(收回)成本、拆遷成本及社保資金據實定價。
(二)對政府投資的城市基礎設施及保障性住房(含安置房)用地及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公益事業用地,位于規劃區內的,劃撥價格為40萬元/畝;位于規劃區外的,劃撥價格為24萬元/畝。
(三)其它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劃撥用地,位于規劃區內的,劃撥價格為50萬元/畝;位于規劃區外的,劃撥價格為30萬元/畝。
三、本定價標準自通知印發之日起執行,有效期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