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通知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通知
發改地區[2016]1644號
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委、直屬機構:
經國務院同意,現將《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快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對探索貧困革命老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新路子、促進“一帶一路”建設與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協調聯動,對進一步推進西部大開發、補齊扶貧開發“短板”、確保川陜革命老區人民與全國人民同步進入全面小康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批復》(國函〔2016〕120號)精神,大力弘揚革命老區精神,全面推動體制機制改革、提升對外開放水平,努力把川陜革命老區建設成為區域開發與精準扶貧協同推進的示范區,絲綢之路經濟帶和長江經濟帶的重要通道,清潔能源、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和軍民融合產業示范基地,紅色文化傳承區,生態旅游目的地,以及秦巴山生態文明先行先試區。
二、請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切實加強《規劃》實施的組織領導,制定實施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健全協作機制,強化績效考核,進一步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著力打破行政分割,加快建立統一市場,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落到實處。要按照《規劃》明確的戰略定位、發展目標、空間布局和重點任務,有序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積極開展先行先試,努力創新體制機制!兑巹潯飞婕暗闹卮笳吆椭卮箜椖,在實施中按權限和程序報批。
三、請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加強工作指導,在政策制定、資金投入、項目安排和體制機制創新等方面,加大對川陜革命老區的支持力度,幫助解決《規劃》實施中出現的突出困難和問題,為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四、我委將按照國務院批復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督促檢查,會同重慶市、四川省、陜西省人民政府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規劃》的全面貫徹落實。
附件:川陜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
http://www.ndrc.gov.cn/zcfb/zcfbghwb/201608/W020160803609464228080.pdf
國家發展改革委
201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