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關于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山東省青島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政府令第244號 《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已于2015年11月20日經市十五屆人民政府第90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
市長 張新起
2015年12月31日
青島市人民政府
關于公布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為推進行政審批標準化,建立統一規范的市級行政審批事項目錄,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清理市縣實施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有關問題的通知》(魯政字〔2015〕279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山東省市縣行政許可事項通用目錄有關事宜的通知》(魯政辦字〔2015〕98號)要求,我市不再保留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類別,同時,市政府對市級行政審批事項進行了調整規范,現將調整后的《青島市市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予以公布。
《目錄》實行動態管理。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不得在《目錄》之外實施行政審批,不得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嚴禁隨意新增行政許可事項。對違反規定的,將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目錄》中所列行政審批事項,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逐項編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和批后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規范審批行為,提高審批效率,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我市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1.青島市市直部門(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目錄
2.青島市受委托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