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廣東省梅州市人大常委會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召開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的決定
(2016年12月19日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通過)
梅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五次會議決定: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7年1月10日在梅州城區召開。建議會議議程是:
1、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2、審查和批準梅州市201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7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3、審查和批準梅州市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及2017年市本級預算;
4、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5、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6、聽取和審議梅州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7、選舉梅州市第七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梅州市市長、副市長,梅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梅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8、通過梅州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委員人選;
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