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常委會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意見的通知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常委會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意見的通知
河南省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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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常委會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意見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市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市人大常委會各工作機構、辦事機構:
《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常委會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意見》已經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現予印發。
平頂山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2017年4月28日
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常委會工作報告任務分解落實意見
(2017年4月24日平頂山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十三次主任會議通過)
《平頂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已經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為全面完成報告確定的2017年各項工作任務,現提出如下分解落實意見:
一、決定重大事項
1.認真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完善人大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年度清單制度,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辦公室,責任人:胡獻民。
二、立法工作
2.繼續探索建立人大主導立法工作體制機制,完善常委會立法組織協調制度,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人:陳聚成、郭楨。
3.充實有法治實踐經驗、法律專業素質的工作人員,加強立法隊伍建設,提升立法工作能力。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人:陳聚成、郭楨。
4.加強對立法項目評估論證,拓寬各方有序參與立法途徑,確保出臺的地方性法規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人:陳聚成、郭楨。
5.制定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規程,積極推進立法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人:陳聚成、郭楨。
6.爭取《平頂山市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盡快獲得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法制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人:陳聚成、郭楨。
7.對城市綠化開展立法調研。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谷中奇。
8.對飲用水源保護開展立法調研。分管領導:閆廷瑞,責任單位: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責任人:孫朝建。
三、監督工作
(一)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
9.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上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工作報告。報告擬在4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閆廷瑞,責任單位: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責任人:孫朝建。
10.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國有企業改革情況專項工作報告。報告擬在6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責任人:王保民。
11.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推進分級診療情況專項工作報告。報告擬在6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責任人:劉國民。
12.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平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專項工作報告。報告擬在6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谷中奇。
13.聽取和審議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專項工作報告。報告擬在6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責任人:任建軍。
14.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于司法體制改革的專項工作報告。報告擬在8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責任人:任建軍。
15.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旅游產業發展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報告擬在10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民族僑務外事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趙超。
16.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市十屆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在12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二)加強計劃、預算執行和審計工作監督
17.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平頂山市2017年上半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在8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責任人:王保民。
18.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平頂山市2017年上半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在8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晏樹斌。
19.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平頂山市2016年財政決算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在8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晏樹斌。
20.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平頂山市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報告。報告擬在8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晏樹斌。
21.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2016年度市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報告擬在12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晏樹斌。
22. 建立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機制。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晏樹斌。
(三)開展執法檢查
23.對《水污染防治法》的貫徹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擬在10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聽取和審議執法檢查報告。分管領導:閆廷瑞,責任單位: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環境與資源保護工作委員會,責任人:孫朝建。
(四)開展專題詢問
24.對平頂山市城市總體規劃實施情況開展專題詢問。擬在6月召開的常委會會議上開展專題詢問。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委員會、城鄉建設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谷中奇。
(五)開展專題調研、視察
25.對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進展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王保民、晏樹斌。
26.對平頂山市融資平臺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財政經濟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預算監督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責任人:王保民、晏樹斌。
27.對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分管領導:閆廷瑞,責任單位:農業和農村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賈夫立。
28.對農田水利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分管領導:閆廷瑞,責任單位:農業和農村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賈夫立。
29.對產業扶貧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調研。分管領導:閆廷瑞,責任單位:農業和農村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責任人:賈夫立。
30.對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視察。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責任人:任建軍。
(六)做好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31.依法審查規范性文件,切實維護法制統一。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法制工作委員會,責任人:郭楨。
(七)加強人大信訪工作
32.堅持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處理信訪問題。做好信訪信息綜合分析,為常委會履行監督職責提供服務。分管領導:張榮海,責任單位:信訪辦公室,責任人:賈英志。
四、人事任免工作
33.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權有機統一,認真做好各項人事任免工作。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五、代表工作
34.在市委領導下,精心指導縣鄉人大開展好換屆選舉工作,確保換屆選舉風清氣正。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35.認真落實代表學習培訓工作意見,指導縣鄉人大培訓好新一屆人大代表,全面加強代表思想政治作風建設。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36.制定平頂山市貫徹《關于完善人大代表聯系人民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的若干意見,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系。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37.探索代表建議集中征集和日常征集相結合的途徑,建立代表議案建議辦理情況滿意度測評制度,加快推進代表議案建議網上辦理。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38.完善代表履職服務平臺建設,加強代表履職的監督、管理、考評工作。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39.鞏固拓展“代表之家”建設成果,加強代表聯絡站規范化建設。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40.繼續開展“建設美麗鷹城,展示代表風采”主題活動。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
六、自身建設
41.持續抓好思想政治建設。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認真執行《關于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嚴守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營造良好政治生態。推進“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持之以恒抓好常委會和機關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制度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責任人:白立凡、胡獻民、曹愛先、李博。
42.持續抓好履職能力建設。加強業務知識學習和調查研究,提升會議審議質量,提高執法檢查水平。密切與縣鄉人大聯系,加強市縣鄉三級人大聯動,進一步增強全市人大工作的整體合力。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辦公室、機關黨委,責任人:白立凡、胡獻民。
43.持續抓好常委會機關建設。加強機關建設,繼續抓好“五學”“月講座”,扎實開展“效能提升年”活動;加強干部隊伍建設,著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人大干部隊伍,更好地服務常委會工作和全市大局。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辦公室、機關黨委,責任人:白立凡、胡獻民。
44.提高信息化水平,改進人大宣傳工作,推動理論與實踐創新。分管領導:史正廉,責任單位:研究室,責任人:陳洪遠。
45.繼續做好不駐會委員向常委會述職工作。分管領導:嚴寄音,責任單位:選舉任免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責任人: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