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
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17〕13號
現公布《中國證監會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關于證券投資基金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估值業務及份額凈值計價有關事項的通知》(證監會計字〔2007〕21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證監會公告〔2008〕38號)同時廢止。
中國證監會
2017年9月5日
附件:《關于證券投資基金估值業務的指導意見》.pdf
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zjh/201709/P02017090658942872494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