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發行存托憑證的紅籌企業境外基礎股票配股時,相關方案安排應確保存托憑證持有人實際享有權益與境外基礎股票持有人權益相當。
第九十條 上市公司發行優先股、向員工發行證券用于激勵的辦法,由中國證監會另行規定。
第九十一條 上市公司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將導致上市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的,還應當符合中國證監會的其他規定。
第九十二條 依據本辦法通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減持不適用《上市公司股東、董監高減持股份的若干規定》的有關規定。
第九十三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令第164號)同時廢止。
創業板上市公司證券發行注冊管理辦法(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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