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
佳木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
黑龍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佳木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
佳木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令第1號
《佳木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已經2020年11月30日市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 長:
2021年1月15日
佳木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餐廚廢棄物管理,維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和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黑龍江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餐廚廢棄物是指單位和食品生產經營者(以下統稱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在食品生產加工、餐飲服務等活動中產生的食物殘余和廢棄食用油脂等廢棄物。居民日常生活產生的廚余垃圾納入餐廚廢棄物管理。
第三條 佳木斯市城區及所轄鄉鎮和樺川縣、湯原縣所轄鄉鎮餐廚廢棄物的產生、收集、運輸、處理、利用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為全市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集、運輸和處置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全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責任單位和處置單位進行監督管理,樺川縣、湯原縣、各區政府為餐廚廢棄物管理責任單位,財政、市場監督、生態環境、公安交警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餐廚廢棄物管理相關工作。
第二章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五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須將餐廚廢棄物無償交由市政府授權的餐廚廢棄物處置單位(以下簡稱收運單位)進行處理,應當與收運單位簽訂收運協議,按照協議約定將餐廚廢棄物及時(24小時內)交由收運單位進行收運處置。不得將餐廚廢棄物交給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收運處置,不得隨意傾倒、拋撒、丟棄,禁止用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第六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配合收運單位安裝油水分離設備,不得將未進行油水分離的污水排入排水管道。
第七條 餐廚廢棄物產生單位應建立臺帳,每日登記餐廚廢棄物實際產生種類、數量和流向等信息,以備有關部門核查。
第八條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實行“誰產生誰付費”的原則,產生單位有義務交納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費用,收運處置費用的收取辦法待地方立法后制定并實施。
第九條 居民日常生活產生的廚余垃圾應按照生活垃圾分類的具體要求,主動投放到居民小區設置的指定收集容器中,由收運單位收運處置。
第三章 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條 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資格須經過公開招標并經市政府授予特許經營權方能開展集中收運處置工作,未經許可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相關活動。
第十一條 按照應收盡收原則,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負責對佳木斯市城區及所轄鄉鎮和樺川縣、湯原縣所轄鄉鎮開展集中收運工作,在收運范圍內要做到全覆蓋。
第十二條 收運單位應為產生單位免費安裝油水分離設備,為產生單位免費投放專用收集容器,保證油水分離設備穩定運行,保證收集容器干凈整潔。
第十三條 收運車輛應采用全密閉運輸車輛,防止沿街遺灑。收集過程要強化管理,防止因遺灑造成街路污染,產生污染時收運單位要及時清除。
第十四條 收運單位根據產生單位營業時段,合理確定餐廚廢棄物收運時間。
第十五條 收運單位要建立詳細的產生、收運、流向臺帳,每季度向主管部門報告,臺帳保存期至少兩年。
第十六條 收運處置單位應配備儲存餐廚廢棄物處理應急設施,建立應急預案,防止出現因處理設施故障而停止收集收運情況的發生。
第四章 職責分工
第十七條 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全市餐廚廢棄物行業監督管理工作;代表市政府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限,制定收運處置單位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負責對收運單位進行績效考核,每季度向市財政局報送收運量和考核結果;負責向樺川縣、湯原縣通報每季度餐廚廢棄物的收運量;負責向收運單位派駐工作人員核查每日收運量;負責協調收運單位與相關管理部門開展工作。
第十八條 市財政局負責將政府補貼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依據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報送的每季度收運量撥付政府補貼;負責測算補貼標準,核定補貼價格;負責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報送的收運量進行財政監督審核。
第十九條 樺川縣、湯原縣、各區政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餐廚廢棄物產生、收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執法檢查,并逐步納入網格化管理范疇,負責監督產生單位與收運單位簽訂收運協議、安裝油水分離設備,對收運單位沿街遺灑等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樺川縣、湯原縣政府負責將政府補貼納入年度預算、撥付補貼資金、測算運距補貼、開展財政監督審核,負責與市政府確定的特許經營企業簽訂協議并組織實施等日常工作。
第二十條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收運處置單位廢水排放等環境問題依法督導檢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收運處置單位產生的副產品進行監督檢查,保證合法合規經營;市公安局依法打擊和取締利用餐廚廢棄物、廢棄食用油等提煉、加工“地溝油”的違法犯罪行為;市交警支隊應對收運單位收運車輛進行依法規范管理。
第二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各縣(市)餐廚廢棄物管理可參照本辦法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餐廚廢棄物管理已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