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莊悅群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莊悅群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
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常委會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莊悅群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莊悅群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的決定
(2021年4月8日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通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茂名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會議決定:莊悅群為茂名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長,直到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選出新的市長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