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廣東省茂名市人大常委會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
(2022年2月28日茂名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2016年至2020年,茂名市第七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決議順利實施,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習宣傳抓真抓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地見效,法治文化蓬勃發展,全社會法治觀念進一步增強,社會治理法治化水平進一步提高,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穩步推進。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緊緊圍繞服務我市“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以使法治成為社會共識和基本準則為目標,進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和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等普法責任制,加強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把全民普法的制度優勢轉化為依法治理效能,促進提高社會文明程度,為我市乘勢而上加快融入新發展格局、奮力譜寫茂名產業強市向海而興濱海綠城新篇章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根據中共茂名市委、茂名市人民政府轉發《市委宣傳部、市司法局關于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八個五年規劃(2021—2025年)》,結合我市實際,從2021年至2025年在全市公民中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特作決議如下:
一、以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推進全民普法工作
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義、豐富內涵、精神實質和實踐要求,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入腦入心、走深走實,引導全社會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全市各級國家機關、各級領導干部要堅持篤學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推動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全民教育,貫徹到全民普法的全過程、各環節,引領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宣傳貫徹向面上拓展、向基層延伸。
二、以學習宣傳憲法、民法典為重點,增強普法工作實效
深入持久學習宣傳憲法,加強國旗法、國歌法等憲法相關法的學習宣傳。全面落實憲法宣誓制度,推動“12•4”國家憲法日和“憲法宣傳周”集中宣傳活動制度化。完善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等憲法法律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對青少年加強民法典的宣傳教育。深入學習宣傳民法典,推進實施“一戶一民法典”工作。鼓勵建設以民法典為主題的法治文化公園。深入宣傳有關平等保護、公平競爭、激發市場主體活力、防范風險、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組織開展“4•15”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傳活動。圍繞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國家森林城市、建設好心平安茂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建設法治鄉村、開展招商引資、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等黨委政府中心工作,開展專項法治宣傳教育。圍繞教育、醫療衛生、安全生產、生態文明建設、食品藥品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掃黑除惡、毒品預防、農民工工資支付、防治家庭暴力、社區管理服務、消費者權益保護、特殊弱勢群體權益保障、防范非法集資和電信詐騙、個人信息保護等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問題,開展經常性法治宣傳教育。加強對在茂的港澳臺企業、居民,以及赴境外的企業、居民進行專項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加強對在茂的外國人開展法治宣傳。深入學習宣傳黨內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三、持續提升公民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實行公民終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國民教育體系、社會教育體系。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組織開展年度學法考試,重點抓好“關鍵少數”,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發揮好領導干部帶頭示范作用,推動領導干部和國家工作人員旁聽法庭庭審常態化制度化。全面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推進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建設。深入開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學習宣傳,在校園針對性開展法治教育,深化學校及周邊環境依法治理。加強村(社區)“兩委”干部、基層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以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管理和從業人員、媒體從業人員等的法治宣傳教育。根據婦女、殘障人、老年人、農民工、流動人口、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特點,開展有針對性的法治宣傳教育。推行外來務工人員崗前普法教育制度。實施公民法治素養提升行動,把公民法治素養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約、鄉規民約、學生守則、行業規章、團體章程等社會規范,從文明出行、“光盤行動”、不亂丟垃圾、禁止高空擲物等日常生活行為抓起,提高規則意識,推動法治行為習慣養成。建立健全激勵和懲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養與誠信建設相銜接。
四、全面落實普法工作責任制
建立“誰執法誰普法”責任清單,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實現國家機關普法責任清單全覆蓋。制度化常態化開展“誰執法誰普法”年度履職報告評議工作。組織參評全省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創新創先項目。落實“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促進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加強本系統本行業人員學法用法,加強對管理服務對象的普法力度。落實媒體公益普法責任,廣播電視、報紙期刊、互聯網等大眾傳媒應當在重要版面、重要頻道、重要時段加大公益普法宣傳力度。開展實施法治點亮城市地標行動。
五、加快發展和繁榮社會主義法治文化
把法治文化陣地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在公共設施建設和公共空間利用時體現法治元素。繼續擦亮綜合性普法宣傳品牌平臺,做強做實可自主使用的普法宣傳平臺,充分利用黨群政務服務中心、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 、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司法惠民服務中心、好心書院、“與法同行•農村之聲”“普法之窗”“茂名普法”公眾號、鄉村(社區)好心公園、黨建公園等場所建設和打造具有特色的法治文化宣傳陣地。推動高州彭村民法典主題公園建設。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國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全面體現到普法工作中,弘揚良善風俗、家規家訓等優秀傳統文化中的法治內涵,開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題實踐活動。
六、深化多層次多領域的依法治理
開展法治城市、法治縣(市、區)、法治鎮(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創建,提升法治文化建設示范企業創建質量。加強鄉村(社區)依法治理,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法治保障。深化行業依法治理,引導和支持各行業依法制定規約、章程,發揮行業自律和專業服務功能,規范行業行為。深化“法律進網絡”,加強對網絡安全教育,提高網民法治意識。加強社會應急狀態下的依法治理,加強公共衛生安全、傳染病防治、防災減災救災、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傳教育。
七、提高普法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
在立法、執法、司法過程中開展實時式普法,把普法融入立法過程,執法、司法機關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前的宣傳。推動社會化公益普法,健全社會普法教育機制,發揮群團組織和社會組織作用。加強普法講師團建設,開展訂單式普法。加強普法志愿隊伍建設。運用新技術新媒體開展普法,建設融“報、網、端、微、屏”于一體的全媒體法治傳播體系,加強對自媒體普法作品制作傳播的引導和規范,加大農村(社區)“互聯網+法治宣傳”普法力度,探索打造互動型、服務型、創新型的普法新模式。
八、加強普法工作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落實黨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各級政府要把普法工作納入法治茂名建設、平安茂名建設、文明創建、綜合績效考核等考核評價內容,積極組織開展第八個五年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強化法治宣傳教育隊伍、經費、設施等工作保障,做好中期評估和終期檢查,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告。市普法辦要抓好督促落實,確保“八五”普法規劃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要充分運用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工作報告以及代表視察、專題調研等形式,加強對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的監督檢查,確保本決議得到有效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