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浙江省麗水市人大常委會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2022年9月30日 麗水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促進國有資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更好發揮國有資產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的作用,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麗水實際,作出如下決定:
一、積極履行法定職責
(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決策部署,聚焦監督政府管理國有資產的情況,堅持依法監督、正確監督、有效監督,堅持全口徑、全覆蓋,堅持問題導向,依法、全面、有效履行國有資產監督職責。
(二)市人大常委會以每年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關于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報告作為履行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責的基本方式,綜合運用執法檢查、詢問、質詢、特定問題調查等法定監督方式;統籌安排屆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工作,通過制定年度監督工作計劃予以具體實施。
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承擔對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的初步審議職責,為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做好前期準備。
(三)在每屆市人大常委會任期內,屆末年份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書面綜合報告并口頭報告;其他年份在提交書面綜合報告的同時就1個專項情況進行口頭報告。
(四)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和改進國有資產管理,健全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全面反映預算資金形成基礎設施、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等相關國有資產情況。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強化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國有資本的總體布局、投資運作、收益管理等的統籌約束和支撐保障作用。
二、突出監督重點內容
(五)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開展國有資產監督,應當重點突出下列內容:
1.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有關國有資產管理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方針政策及重大決策部署情況;
2.有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
3.國有資產支持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保障機關事業單位有效履職情況;
4.改革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規范國有資本運作,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
5.加強國有企業債務管理,防止違規融資和擔保,化解債務風險舉措情況;
6.落實市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決議和審議意見,以及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
7.其他與國有資產管理有關的重要情況。
(六)市人民政府應當結合市人大常委會監督要求,扎實推進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及專項報告的各項工作。
1.綜合報告要全面、準確反映全市各類國有資產和管理的基本情況,重點報告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深化國有企業改革、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的配置和分布、國有自然資源資產稟賦和保護利用、國有資產安全和使用效率、國有資產管理中的突出問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情況,以及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2.專項報告要結合各類國有資產性質和管理目標,分別反映各類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管理成效、相關問題和改進工作安排。
企業國有資產(不含金融企業)、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報告要全面反映國有企業總體資產負債、收益等情況,國有資本投向、布局和風險控制,國有資產監管,國有企業改革,資產處置和收益分配,國企高管人員薪酬等情況;國有企業重大股權、資產、項目投資或交易情況;金融企業國有資產還應重點體現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融資擔保等工作情況。
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專項報告要全面反映全市及市本級各級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總量以及相應負債規模結構,相關管理制度建立和實施,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和效益,推進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等情況。
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專項報告要全面反映自然資源總量,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及相關重大制度建設,保護與利用自然資源、創建國家公園、實現生態產品價值轉化等情況。
3.不斷完善國有資產報表體系,作為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根據國有資產性質和特點,從價值和實物等方面,反映國有資產存量和變動情況,相關報表應當分行業、企業、部門(單位)和資源類別、行政區域編列。市本級各類國有資產應單列麗水開發區情況。加快編制政府資產負債表和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加強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備案工作。建立健全反映不同類別國有資產管理特點的評價指標體系,全面、客觀、精準反映管理情況和管理成效。
三、依法規范監督程序
(七)市人大常委會每年年初制定國有資產監督工作計劃,明確當年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的主題、時間等事項。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上一年度全市和市本級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依法由市人民政府負責人進行報告,也可以委托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告。
(八)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圍繞市人大常委會年度國有資產監督議題,組織開展專題調查研究,并邀請市人大代表參加,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提出初步審議意見,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九)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國資委及有關部門要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執行報告制度相關規定,在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會議舉行二十日前,將報告和相應材料提交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
(十)市審計局應當按照真實、合法、效益原則,加大對國有資產的審計力度,加強對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國企投資的重大項目及政府投資基金投資成效等的審計監督,形成審計情況專項報告,作為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提交的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的子報告。
(十一)市人大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或專項報告時,根據監督需要開展專題詢問,必要時可就國有資產管理中有關重大事實不清的事項依法組織特定問題調查,根據調查結果,作出相應的決定、決議。
四、加強聯動跟蹤監督
(十二)市人民政府應健全整改與問責機制,針對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市人大財經委初審意見或專題調研報告、審計報告等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制定整改清單,分類推進問題整改,依法對違法違規行為追責問責。整改與問責情況和審議意見落實情況一并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十三)市人大常委會要加強整改與問責情況的跟蹤監督,建立人大國有資產監督、監察監督、審計監督的銜接聯動機制,對突出問題、典型案件進行聯合督辦,組織跟蹤監督,推動整改問責。
(十四)市人大常委會會同市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圍繞各類國有資產管理目標和重點,加快建立健全反映不同類別國有資產管理特點的評價指標體系,開展國有資產管理績效評價。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制,發揮中介機構、專家學者等社會力量的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國有資產管理專項績效評估。
(十五)深入推進人大預算國資監督數字化改革,完善國有資產監督場景構建。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加快建立全口徑國有資產信息共享平臺和國有資產數據庫,實現互聯互通,及時向市人大預算國資監督系統推送國有資產數據和信息,完善國有資產數字化監管。
(十六)市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加強專項工作監督與國有資產監督相結合,在開展相關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和聽取政府專項報告過程中,將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作為重要內容,提出針對性建議,由市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匯總,作為初審意見的重要內容。
五、推進信息公開透明
(十七)市人大常委會及時將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計劃安排、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及審議意見、市人民政府研究處理審議意見及整改與問責情況、執行決定決議情況的報告,向市人大代表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按照規定及時公開政府、部門、單位的國有資產報表。依法不予公開的除外。
(十八)國有資產監督工作深入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充分發揮市人大代表主體作用,高度關注和回應社會關切。積極引導社會各方有序參與,邀請代表和專家參與調查研究和專題詢問,運用代表聯絡站、數字化監督平臺、基層聯系點等載體,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各縣(市、區)人大常委會結合本地實際,參照本決定,加強監督力量,依法履行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責。
麗水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