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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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等
關于印發《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的通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 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辦公室 全國工商聯辦公廳 關于印發《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的通知
人社廳發〔202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衛生健康委,人民檢察院,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聯:
為指導用人單位完善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切實保障廣大女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女職工身心健康,營造安全、健康、舒心的良好工作環境,同時為檢察機關開展婦女權益保障公益訴訟提供參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全國總工會、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全國工商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了《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現印發給你們,供指導用人單位制定完善有關規章制度或與女職工簽訂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時參考。用人單位可根據所在地地方性法規規定,結合實際對參考文本有關內容進一步細化完善。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
全國總工會辦公廳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辦公室
全國工商聯辦公廳
2023年3月8日
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參考文本)
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參考文本)
工作場所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制度
(參考文本)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研制
2023年3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勞動就業保護 1
第三章 工資福利保護 2
第四章 生育保護 2
第五章 職業安全健康保護 5
第六章 管理監督 6
第七章 附則 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女職工工作場所特殊勞動保護,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保障女職工身心健康,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保健工作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經第 屆職工代表大會第 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女職工,并向本單位全體職工公示告知。
第二章 勞動就業保護
第四條 本單位在錄(聘)用女職工時,依法與女職工簽訂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中應具備女職工特殊保護條款,明確不得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等內容。
第五條 本單位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并將本單位屬于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
第六條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指自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止)內,除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而孕期、產期、哺乳期未滿的,除女職工本人提出解除、終止勞動(聘用)合同外,勞動(聘用)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至孕期、產假、哺乳期期滿。
第三章 工資福利保護
第七條 本單位工資分配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男女同工同酬。女職工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與男職工平等的權利。
第八條 本單位不因女職工結婚、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在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和職務、培訓等方面,堅持男女平等的原則,不歧視女職工。不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等原因限制女職工參與上述活動。
第十條 婦女節(3月8日),女職工放假半天。
第十一條 本單位在發展的同時,采取積極有效措施,持續改善女職工工資福利待遇,不斷提高女職工權益保障水平,促進女職工共享發展成果。
第四章 生育保護
第十二條 本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對在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女職工給予特殊保護。
第十三條 女職工月經期保護
(一)女職工在月經期間,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患重度痛經及月經過多的女職工,經醫療機構確診后,月經期間適當給予1至2天的休假。
第十四條 女職工孕期保護
(一)女職工在懷孕期間,不安排其從事國家規定的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對懷孕滿7個月以上(含7個月)的女職工,本單位不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或適當減輕工作;在從事立位作業女職工的工作場所設置休息座位。
(三)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本單位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與職工本人協商一致,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四)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依法支付勞動報酬。
第十五條 女職工產期保護
(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根據醫療機構證明,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和育兒假,按照本地規定執行。
(二)根據醫療機構證明,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三)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照本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四)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史,現又無子女的女職工,本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在其懷孕期間予以減輕工作量;經女職工申請,暫時調離有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工作崗位。
(五)女職工休產假,提前填寫《請假申請單》,由上級領導批準簽報人力資源部門進行核對并備案。
(六)職工根據所在地規定申請休生育獎勵假、配偶陪產假、育兒假等假期可參考上述流程辦理。
第十六條 女職工哺乳期保護
(一)女職工在哺乳期內,不安排其從事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對哺乳未滿1周歲嬰兒的女職工,不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為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三)嬰兒滿周歲后,經醫療機構確診為體弱兒的,可適當延長授乳時間,但不得超過6個月。
第五章 職業安全健康保護
第十七條 本單位加強女職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對女職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知識培訓。在生產發展的同時,投入專項資金,通過建立孕婦休息室、哺乳室等設施,改善女職工勞動安全衛生條件。
第十八條 定期組織女職工進行婦科疾病、乳腺疾病檢查以及女職工特殊需要的其他健康檢查。
第十九條 關愛更年期女職工,經醫療機構診斷為嚴重更年期綜合征的,經治療效果仍不明顯,且不適應原工作的,應暫時安排適宜的工作。
第二十條 本單位公開承諾,對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持零容忍態度,明確禁止性騷擾的具體行為,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制度,完善必要的安全保衛措施,加強對消除性騷擾的宣傳、教育和培訓,通過開通熱線電話、意見箱、電子郵箱等多種形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據專門制定的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對反映問題妥善處理,并對女職工提供心理疏導和依法維權的支持,積極創建安全健康舒心的工作環境。
第六章 管理監督
第二十一條 本單位明確由 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的組織實施。
第二十二條 本單位建立由工會負責人擔任組長的監督檢查小組,女職工在小組成員中保持一定比例。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檢查結果。
第二十三條 女職工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可向 部 門或監督檢查小組舉報投訴。經調查核實后,督促相關部門整改。
受理部門: ;投訴電話: ;
信 箱: ;電子郵箱: 。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有規定的,雙方協商解決。本制度生效后,在履行過程中,勞動(聘用)合同履行地的相關規定優于本制度規定的,按最優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女職工特殊勞動保護的內容可以納入集體合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或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中。
第二十六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
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制度
(參考文本)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
中華全國總工會女職工部
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聯合研制
2023年3月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1
第二章 公開承諾 1
第三章 宣傳培訓 2
第四章 職工舉報投訴 3
第五章 調查處置 3
第六章 工會參與監督 4
第七章 附則 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消除工作場所性騷擾,依法保障女職工權益,營造安全健康舒心的工作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的性騷擾是指,違反他人意愿,以語言、表情、動作、文字、圖像、視頻、語音、鏈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產生與性有關聯想的不適感的行為,無論行為實施者是否具有騷擾或其他任何不當目的或意圖。
第三條 本制度經第 屆職工代表大會第 次會議審議通過。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職工,并向全體職工公示告知。
第二章 公開承諾
第五條 本單位公開承諾對性騷擾行為零容忍。
第六條 本單位明確由 部門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并負責受理工作場所性騷擾舉報投訴事件的調查處置。各級管理層都有職責和專人負責做好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工作。
本單位建立由工會負責人擔任組長的監督檢查小組,女職工在小組成員中保持一定比例。監督檢查小組定期對本制度執行情況開展檢查,并向全體職工公布檢查結果。
第七條 本單位工作場所內禁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為:(1)以不受歡迎的語言挑逗、講黃色笑話、向他人講述個人性經歷、不受歡迎的稱呼等;(2)故意觸摸、碰撞、親吻他人敏感部位,不適宜地展示身體隱私部位或在他人周圍對自己做涉性的接觸或撫摸;(3)以信息方式給對方發送或直接展示色情、挑逗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如微信、短信、郵件等;(4)在工作場所周圍布置淫穢圖片、廣告等,使對方感到難堪;(5)以跟蹤、騷擾信息、寄送物品等方式持續對他人表達、傳遞含性暗示的內容;(6)其他性騷擾行為。
第三章 宣傳培訓
第八條 持續開展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行為的宣傳教育活動。在單位公告欄、辦公室公告板等明顯的地方張貼規章制度、“禁止性騷擾”標識和宣傳畫、舉報投訴熱線電話。
第九條 組織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專題培訓,也可將專題培訓納入包括入職培訓在內的各種培訓之中。
第四章 職工舉報投訴
第十條 職工在工作場所遇到本制度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的,都應向實施者表明“你這種行為是不受歡迎的”等明確態度。
第十一條 職工在工作場所遇到本制度第七條規定的行為的,有權向其上級主管或 部門舉報投訴,其上級主管或 部門對舉報投訴事項進行受理登記,并由 部門啟動調查程序,及時向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在對舉報投訴者予以保密的前提下,可以適當方式予以鼓勵。
受理部門: ;投訴電話: ;
信 箱: ;電子郵箱: 。
第十二條 舉報投訴者盡可能詳細地記錄每個細節并保全所有證據。
第五章 調查處置
第十三條 接到舉報投訴后,相關部門應及時進行走訪調查,收集和固定相關證據。包括但不限于:(1)受害人陳述;(2)電子證據,如微信聊天記錄、電子郵件記錄、短信記錄、通話記錄;(3)視聽證據,如圖片、錄音、錄像、監控等;(4)證人證言,及時搜集本單位相關同事的證人證言;(5)物證,及時保存涉及的相關材料;(6)第三方證據,比如報警記錄、調查筆錄、酒店錄像等;(7)其他相關證據。
第十四條 對性騷擾實施者的處置措施包括:警告、調整工作崗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等。涉嫌觸犯有關法律法規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同時,采取措施避免對性騷擾受害者的二次傷害,可將性騷擾實施者調整至難以與受害者接觸的工作崗位。
第十五條 相關部門在舉報投訴與調查處置的全過程中,應注意個人隱私權的保護,做好相關材料的保密工作。有關調查處理結果應及時向舉報投訴人進行反饋。
第六章 工會參與監督
第十六條 本單位工會將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納入集體協商議題,提高女職工的參與度和代表性;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等內容納入集體合同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勞動安全衛生專項集體合同的協商中,在集體合同尤其是專項集體合同中增加預防和制止性騷擾條款。
第十七條 本單位工會要廣泛聽取和反映職工的意見建議,為職工提供法律咨詢服務,支持、協助受害者用法律手段維權,并為受害者提供專業心理疏導服務。
第十八條 本單位工會通過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等,提示相關部門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工作場所性騷擾的制度機制,完善工作場所相關措施,營造安全健康舒心的工作環境。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條 本制度自 年 月 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