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 第149號)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已經2024年12月20日自治區十四屆人民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治區主席 藍天立
2024年12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
為維護國家法治統一,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廢止以下22件政府規章:
一、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管理規定》辦法(1994年11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號發布)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礦產資源補償費使用管理暫行辦法(1995年6月2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號發布)
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辦法(1997年12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5號發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四、廣西壯族自治區涉外建設項目和場所國家安全事項管理辦法(2002年10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五、廣西壯族自治區無線電管理辦法(2005年11月2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5號發布)
六、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2006年9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7號發布)
七、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過錯責任追究辦法(2007年4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4號發布)
八、廣西壯族自治區信訪聽證暫行辦法(2007年7月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26號發布)
九、廣西壯族自治區見義勇為獎勵和保護辦法(2007年8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0號發布)
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大建設項目稽察辦法(2009年11月2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2號發布)
十一、廣西壯族自治區貧困山區移民安置用地暫行規定(2000年7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4號發布 根據2010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十二、廣西壯族自治區公安邊防管理辦法(2012年2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5號發布)
十三、廣西壯族自治區左江巖畫保護辦法(2012年10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7號發布)
十四、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辦法(2002年11月12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6號發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3年1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5號第二次修訂)
十五、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管理辦法(2002年12月1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號發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3年6月4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8號第二次修訂)
十六、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速公路管理辦法(2014年1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1號發布)
十七、廣西壯族自治區安全技術防范管理暫行規定(1999年12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 根據2001年12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04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0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根據2016年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四次修訂)
十八、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種畜禽管理條例》辦法(2001年12月31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0號發布 根據2004年6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0年11月1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自治區人民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根據2016年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三次修訂)
十九、廣西壯族自治區樹蔸樹木采挖流通管理規定(2002年12月2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號發布 根據2016年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修訂)
二十、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村公路管理辦法(2016年11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115號發布)
二十一、廣西壯族自治區果樹種苗管理辦法(2008年7月2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39號發布 根據2016年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8年8月9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二十二、廣西壯族自治區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辦法(2013年5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87號發布 根據2016年9月26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一次修訂 根據2019年6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修改部分政府規章的決定》第二次修訂)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