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關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
(2003年3月18日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經過審查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2003年中央預算,同意財政部部長項懷誠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2002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為完成2003年中央和地方預算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嚴格按人民代表大會批準的預算執行,全面完成2003年的預算任務。
會議強調,要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在預算執行中,要厲行節約,除重點支出外其他一般性支出原則上實行零增長。嚴格控制樓堂館所建設;加強稅收征管,完善稅收制度,加快稅收立法進程;保證重點支出需要,逐步形成國家財政支農資金穩步增長的機制,繼續安排使用好支持西部大開發、扶持幫助貧困地區人民群眾生產生活以及社會保障、科技、教育和維護社會安全方面的支出,努力提高國債資金的使用效益;規范和完善出口退稅制度;進一步完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加強對中央補助地方支出的審計;繼續推進預算制度改革,加強對財政收支的監督,整頓和規范財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