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于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1994年3月2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經過審議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批準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陳錦華代表國務院所作的《關于199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對順利完成1994年計劃提出的各項建議。要求各級政府從國民經濟全局出發,維護國家整體利益,在經濟發展中,處理好改革、發展和穩定的關系,做到有機結合,下決心把經濟工作轉到優化經濟結構、加快技術進步、強化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的軌道上來。切實加強農業的基礎地位,促進農村經濟的全面發展。關心群眾生活,控制固定資產投資規模、信貸規模和消費的過快增長,堅決遏制通貨膨脹。各級領導干部,要統一思想,同心同德,艱苦奮斗,動員和依靠群眾,全面完成1994年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