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關于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決議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經過審議并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的審查報告,決定批準國務院提出的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批準國家計劃委員會主任陳錦華受國務院委托所作的《關于199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
會議同意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財政經濟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為完成1997年計劃提出的各項建議。會議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堅決貫徹和認真落實中央確定的指導方針和政策,把經濟工作的著眼點切實放到推進兩個根本性轉變、提高經濟增長的質量和效益上來,穩中求進,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在計劃執行過程中,要狠抓落實。要堅定不移地把農業放在經濟工作的首位,繼續增加農業投入,大力改善農業基本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生產力總水平。要深化農村改革,減輕農民負擔,進一步保護和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要加大國有企業改革力度,盡快改革企業管理體制和經營機制,轉變政府經濟管理職能,推進政企職責分開,抓好企業領導班子的整頓和建設,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對國有企業要根據產業政策和經營狀況區別對待,分類指導。要加大經濟結構調整的力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要繼續實行適度從緊的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努力增加財政收入,嚴格按預算支出,控制貨幣供應量,加強金融監管。要關心群眾生活,使人民生活水平繼續有所提高,做好扶貧幫困工作,認真實施“再就業工程”。要進一步做好社會發展工作,促進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各級領導干部一定要把握大局,再接再厲,同心同德,開拓前進,動員和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為全面完成199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