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韓杼濱所作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會議認為,1999年,最高人民檢察院積極貫徹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精神和對檢察工作的要求,認真履行檢察職能,加大了司法改革力度,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報告對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工作的總結是實事求是的,提出今年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可行的。會議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要求,最高人民檢察院要堅持不懈地抓好隊伍建設,進一步提高檢察官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堅決清除司法隊伍中存在的腐敗現象。嚴肅執法,加強各項檢察工作,繼續推進司法改革,確保司法公正,服務國家大局,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民檢察院的職責,努力開創檢察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