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決定
(2005年8月28日通過)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批準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于2005年4月5日在伊斯蘭堡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睦鄰友好合作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