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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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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法律顧問合同下,律師事務所根據客戶需要提供以下服務: 1、 為客戶的國內、外經營事務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政策依據; 2、 協助客戶起草、修改、審閱各類經濟合同; 3、 協助客戶起草、修改、出具法律意見書、信函等各類法律文件; 4、 協助客戶制定、審核企業內部的規章制度; 5、 協助客戶制定或修改勞動合同并就可能出現的勞動爭議提供法律建議和幫助; 6、 根據客戶需要,定期為客戶員工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7、 根據客戶授權,代理客戶參與訴訟、仲裁或調解等工作; 8、 根據客戶授權,代理客戶參與各類重大項目的談判、洽商或起草、修改、制定相關的法律文件; 9、 根據客戶授權,辦理其他客戶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在單項訴訟項目委托下,律師事務所根據客戶需要提供以下服務: 1、接受客戶委托,為客戶利益和訴訟需要,查詢對方公司工商檔案 資料; 2、接受客戶委托,與對方公司進行協商,在必要時代表客戶向對方 公司發律師函; 3、準備訴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起訴書、證據材料、訴訟保全文 書等); 4、代理客戶向法院遞交訴訟材料; 5、接受客戶委托,代理出庭進行訴訟; 6、接受客戶委托,行使上訴、反訴等訴訟權利; 7、接受客戶委托,代理客戶向法院申請執行。 訴訟項目收費標準 按照訴訟標的計費: 100,000元以下部分:3%,最低為1000元; 100,001元至1,000,000部分:2.5%; 1,0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1.5%; 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1%; 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0.5%; 50,000,001元以上部分: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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