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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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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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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法律顧問:對于法律事務較少,僅需律師提供專項及有針對性法律服務的企業和個人,根據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及客戶的特別要求,指定一位專業對口律師作為其顧問。 ■ 坐班律師:對于規模較大,日常法律事務繁多復雜的企業,根據企業的需要,可派駐專業律師常駐企業,隨時協助處理日常法律事務。 ■ 集團服務:對于外國公司、外商投資企業、集團公司,可以其一個核心公司名義與本所建立總法律顧問關系,本所根據企業的要求為整個集團公司,包括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控股公司、參股公司等關聯公司統一提供全方位的專業法律服務。 ■全所配合:作為單個律師,面對目前法律事務日益復雜多樣的趨勢,其服務不可能是全能的。開野所能針對不同領域的法律問題,委派相關的專業律師負責處理,保證法律服務質量及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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