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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規則下的國內變法-陸妙卿律師接受中國經濟時報采訪 來源于: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孫東輝 無論是否唯一的神話,花旗銀行11月16日還是作了一次“SUPER STAR” ——競購廣發行勝出,成為首次獲得中國商業銀行的管理權的外資銀行。 無論是做秀還是巧合,花旗銀行選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頒布的同一天簽約,被更多的人看成是外資銀行全面進入中國市場的“標志性事件”。 然而,神話得以上演的空間,卻是中國遵守入世承諾,按照WTO規則進行“變法”的結果。 全方位“變法” “‘變法’已經從軀體擴展到了神經末梢! 中國社科院經濟法研究室副主任邱本向中國經濟時報記者描述道:“從與入世承諾的相關領域到不密切關聯的領域,一切都在大背景下或喧囂或悄然地改變。” 邱本提到的大背景是:中國將完全按照世貿協定以統一有效的方式修改現行國內立法并制定新的法律,以履行世貿協定。 早在1999年11月,中美雙邊談判結束后,一場被稱為自清末以來中國最大的“變法運動”——清理、修訂、廢除與WTO規則沖突的法律、法規及各種紅頭文件——在全國范圍內展開。截至2002年11月,僅中央各部委就清理法律、法規2300多件,其中廢止830件,修訂325件。 “盡管加入WTO只有5年,但是凡是受WTO規則約束的領域——貿易、與貿易相關的投資和知識產權保護,中國改革的進展都令人鼓舞! WTO總干事拉米評價。 5年來,中國總共修改了2000多項法律法規,并廢除了800多項法規。新制定的《立法法》、《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等法律法規使立法公開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行政許可法》對政府行為的透明度提出了更加嚴格、具體的要求。透明度和非歧視等WTO原則已成為中國普遍適用的立法原則。 “修訂的外貿法將外貿經營者的權利體現得淋漓盡致。”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跨國經營研究部主任邢厚媛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舉例說,2004年通過的修訂后的《對外貿易法》是外貿制度的統一透明、3年放開外貿權等承諾的具體落實,為外貿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提供了基本的法律制度保障。該法也進一步細化了外貿經營者的權利、義務,實現了權利和義務的協調統一。 如果《對外貿易法》、《合資企業法》等法律法規處于“變法”的軀干部位,那么已經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將于12月1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尚未出臺的新《郵政法》等法規則處于貿易和投資的末端。 從軀干到神經末梢,我國通過把WTO規則轉化為國內法律法規的全方位“變法”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績。邢厚媛介紹,我國還建立了有關機制,使任何企業、個人在認為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之間存在不統一時,都可向有關備案機關提出審議的建議。 困難重重的“博弈” “近年來是越來越忙!睆V東環宇京茂律師事務所陸妙卿律師在接受中國經濟時報記者采訪時坦言,盡管中國根據“入世”承諾修改完善了國家的法律體系,改善了社會投資環境,但中國遭遇貿易摩擦的形勢卻越來越嚴峻。 WTO近日公布的2006上半年全球反傾銷調查報告顯示,在WTO149個成員87起反傾銷新立案中,針對中國的反傾銷訴訟由去年的23起增長至32起,占全球1/3強,而最終采取反傾銷措施的有15起。至此,中國已經連續11年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最多的國家。 除了反傾銷,中國在知識產權、立法和政府決策透明度上也不時受他國“指責”。今年2月份,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的名為《美中貿易關系:進入更大責任和執法新階段》的報告,對中國的措辭進一步升級。該報告稱,中國在全球貿易體系中的“學徒期”已經結束,美國將讓中國為不平等的貿易做法負責。美方宣稱,美國和中國之間的貿易缺乏公平性、可持續性、平衡性。 “‘摩擦’是‘博弈’的另一種存在形式,與WTO規則國內‘變法’同在!鼻癖局赋觯岁P稅減讓,包括美國在內的絕大多數WTO成員方均不承認WTO規則的“自執行性”,即只有把WTO規則內容轉化為國內法才具有執行效力。另外,中國還必須直面的一個事實是,WTO成員對中國非市場經濟地位的一般認可可以維持15年。中國“入世”過渡期結束后,“入市”的努力仍然“關卡眾多”。 所有這些,讓中國“意大利面碗”般的世界貿易體系中,受困頗多!耙獯罄嫱搿庇髦冈谔鼗葙Q易協議下,各個協議的不同的優惠待遇和原產地規則就像碗里的意大利面條,一根根地絞在一起,紛繁復雜。 陸妙卿則表示,我國在入世時簽署的非市場經濟條款、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條款和紡織品特殊保障措施等條款也較多地被他國“利用”。在貿易保護主義悄然崛起的今天,貿易不均衡、人民幣等問題被一再提出也不足為怪。 積極面對“變法”原則 “遭受反傾銷調查時,抱著一種‘受害者’的心態來消極對待于事無補!标懨钋鋼味嗉抑型馄髽I的法律顧問,她表示,反傾銷固然和某些國家歧視性政策有關,但中國有關企業如果給予重視防范于未然,也不是不可避免的。 陸妙卿認為,企業首先應致力于提高產品質量,避免低價出口。其次是提高反傾銷預警意識。第三要積極應訴,盡量避免國外反傾銷措施的使用。重視復審和司法審議,爭取最大限度的抗辯機會。 “在中國的市場經濟地位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企業在對外宣傳中應強調自己的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強調企業或整個行業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運作,萬一出現反傾銷調查,也能采取中國價格確定產品的正常價值,降低傾銷幅度,減少企業損失。” 陸妙卿說。 邢厚媛指出,WTO“變法”為國內法,不僅為中外雙方創造公平和可預見的外貿環境,還為國內各類外貿經營者創造平等條件,加快內外貿一體化進程。而中國企業也可以按照相關規定,向商務部提出反傾銷調查,要求對外國產品采取反傾銷措施。今年前6個月,中國就在化工領域提出了15起針對別國的反傾銷訴訟。 邱本表示,WTO的一套外生法律規則體系嫁接到中國的法律、政策體系中,推動了中國法治建設進程。中國要繼續整合國內市場,避免因部門利益“打架”而帶來的內耗。而在“入市”進程中,中國更應積極面對,使美國、歐盟等國家和組織正視這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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