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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論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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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文化之思考 樊 斌 杰 內容摘要:律師文化當歸社會意識形態范疇,屬人類精神財富。具體指律師這一職業群體所共同具備的人文素養和專業水平。律師是法律文化的傳播者,社會正義的捍衛者。為傳播法律文化,應提高人文素養:明德、博學、縝思、慎行;為實踐正義,應有為權利而斗爭的觀念和勇氣。 關鍵詞:律師文化/服務理念和核心價值/明德、博學、縝思、慎行/為權利而斗爭 按《辭海》的解釋,“文化”有三重含義:“1、廣義指人類在社會實踐過程中所獲得的物質、精神的生產能力和創造的物質、精神財富的總和。狹義指精神生產能力和精神產品,包括一切社會意識形態。2、泛指一般知識。3、中國古代封建王朝所施的文治和教化的總稱。”英國人類學家泰勒在其《原始文化》一書中將“文化”闡述為“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乃是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文化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人類的精神財富,其內容博大精深,其歷史源遠流長,任何人也難以窮盡其內涵。 本文作者認為,就“律師文化”而言當歸社會意識形態范疇,即為律師所創造的精神財富,是指律師這一職業群體所共同具備的人文素養和專業水平。具體來說就是律師在執業過程中所積淀的由“服務理念和核心價值、道德、知識、專業素質、語言溝通能力、為權利而斗爭的精神及團隊文化等”諸元素構成的總和。 一、律師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服務理念,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為職業的核心價值 《律師法》明確了我國律師“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的職業使命。“兩個維護”之所以成為律師的職業使命,是因為權利是公民和其他組織賴以生存和進行社會生活的根本,對其至關重要。權利是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社會生存發展的重要條件,對其不可缺少。由于社會生產力發展水平和社會物質生活條件所限,以及社會基本矛盾的運動變化,人們生產或生活等社會活動中常會出現不和諧的音符,產生種種不平等的因素,使權利受阻礙,甚至遭非法侵害、剝奪。有阻礙就必須有疏通,這是現實需要。基于這種社會活動的現實需要就產生了律師制度,出現了以專門維護權利為職業的中國律師。只有律師積極參與“權利疏通”,公民的權利才能真正得以實現。只有律師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積極維護法律的實施,我國社會才能真正進入法治社會。因此,律師在執業活動中應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服務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為職業的核心價值,法律至上,廣布法理寫文章,向社會主體闡釋法律精神和傳播法治原則。 二、律師應明德、博學、縝思、慎行 律師是個高智商、高文化、高修養的職業,在世界范圍內對律師的要求都很高。因為,社會上的事物是復雜多變的,作為一名律師,沒有淵博的法律知識、精深的科學知識、豐富的社會經驗是不可能準確地將抽象的法律規范解釋或應用到具體的案件之中,并定紛止爭、化解沖突、維護人權和法律尊嚴。基于此,律師要以“明德、博學、縝思、慎行”為最高境界。 明德,要求律師求公正,趨平和,守誠信、遵師道。社會的法制造就了律師,市場經濟發展了律師,“律師應該有商業頭腦,但律師絕對不能成為商人”,成為當事人的雇傭軍,只要收了錢,就毫無原則地為當事人說話,搞假證,甚至教唆翻供。律師應積極追求并維護社會的公正,以和善之心待人,以和善之心持事,以和善之心立行。有詩云:“你戴著荊棘的王冠而來,你握著正義的寶劍而來,律師,神圣之門又是地獄之門,但你視一切險阻誘惑為無物,你的格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惟有客觀事實才是最高的境界。” “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律師事業的騰飛首先源于純正的心靈和良好的信用。以“誠”待人,以“實”處事,以“信”取勝,應成為律師執業活動的基本準則。倘若律師喪失誠信,其直接后果是喪失當事人的信任,而其潛在的惡果將導致整個律師業的社會公信度的衰退。為確保律師服務的誠信度,應健全律師誠信體系建設,用制度的力量來保證守信者獲益,失信者受誅。 唐朝韓愈《師說》中論曰“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律師是法律之師,傳播法律文化、傳播法治理念。“水唯善下方成海,山不矜高自極天”,律師應克服好為人師的毛病,不可不懂裝懂,以訛傳訛。“以其昏昏,使人昭昭”,害人害己。 博學,要求律師知識面要廣博,博覽群書,觸類旁通。律師工作的本質是一項理性的職業,平衡和理性的判斷是敬業律師的職業財富。平衡判斷既要求有高水平的專業知識,又有捕捉事實的法律細微末節的洞察能力。由此要求律師,一要悉法,研修法律,爭取機會與同業交流切磋、學習或改進法律技能。交流產生價值,聯誼促進發展。二要通法,不僅要掌握立法背景,理解立法精神,明確立法目的,而且要探求立法者具體的規范意思、價值判斷及利益衡量。不僅要懂民事,而且要懂刑事、懂經濟。要對各類法律爛熟于心,了解法律哪里不公平、哪里有漏洞。更為重要的是更懂得和更愿意運用法律的程序來糾正法律本身的偏差,敢于對法律的不完善處進行質疑。無知孕育了教師的壯大,糾紛造就了律師的興盛。三要學貫中西,文史哲不分家。古人云“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史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四要博聞強記,處處留心,勤于積累。在社會這個大課堂,只要你“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就會“世事洞明皆學問,人情練達即文章”。 慎思,要求律師要有精細嚴密的邏輯思維能力和敏捷深邃的洞察力,能發現別人不能發現的問題,想出別人不能想出的辦法。 慎行,要求律師處理委托人的事務應三思而后行。律師工作獨立性很強,其業務活動與他行業相比有著更為濃厚的個人色彩。當你為當事人當參謀,作決策時,因受個人的知識水平、認知能力的局限,倘若急于決斷,稍不慎就要出問題,給當事人造成經濟上的損失,給社會造成不穩定因素。在服務活動中,律師弄錯法律關系,錯誤行使請求權的事并非鮮見。因此,律師處事應遵循古訓,“三思而后行,可以為師焉”。 三、律師應“在法不言法” 語言是溝通的橋梁,語言是社會潮流的“體溫計”,中國市場經濟已造就了一批企業家群體,這些企業家對法律已不再陌生,律師在中國企業經營者的心目中地位日益跌落,不再受企業家追捧。倘要保存地位,就必須與其溝通,將法律語言轉化為工商語言,把“民法法條”的說教轉化為市民社會的“生存發展理念”,變“在法言法”為“在法言官”、“在法言商”、“在法言民”、“在法言學”、“在法言世”、“在法言情”;把“公司語言”轉化為企業家的“MBA語言”,用“市場調節經濟”比“用計劃管制經濟”好,是《價格法》解決的問題之一,“現代企業制度”比“人民公社”好,是《公司法》解決的問題。如果律師能提煉,總結,并進行知識擴展,達到“隨心所欲不逾矩”,句句不談法,而句句不離法,就能同企業家產生共鳴;把入世后的“WTO語言”轉化為綜合提高民族競爭力,體現科學發展觀的國際化語言。如美國的波音公司要將產品推銷中國市場,把“波音7E7”改成“787”,因在中國文化理念中“8”是一個吉利數,“8”即“發”,代表著特殊的和諧含義。這一微小的改變讓這個公司打敗了歐洲的“空中客車”,一次向中國銷售了60架客機。如果律師了解各民族文化的理念,就增加了與所有民族精英對話和交流的機遇,其價值絕不可低估。用新語言表達新理念,就能創造新價值。 四、律師應有為權利而斗爭的勇氣。 法律的目的是和平,而達到和平的手段則為斗爭。律師真正而全部的工作是挑戰權力,包括行政機關的權力和司法機關的權力。要履行并實現這一使命,就要有挑戰權力的勇氣。任何社會都有個權力制衡問題,律師制衡作用的力量是通過一種民間的力量。現在世界各國都把律師包括律師制度、律師職業看作是社會民主制度的捍衛者、私權的保障者。律師一天到晚和各種層次的人打交道,了解人民的脈搏,春江水暖鴨先知,社會百態律師先知。律師救弱扶貧,要勇擔挑戰權力的重擔,為權利而斗爭。作為一個律師,其使命就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為他人的權利而斗爭。律師的任務是使當事人懂得自己有哪些權利,如何為自己的權利而斗爭,如何行使保護自己權利的程序。律師為當事人處理法律事務的過程,就是一個為權利而斗爭的過程。為權利而斗爭,對于律師來說,本身就包含著為一種信仰而斗爭,把自己的職業當作一種執著的信念來追求,在我們的律師隊伍中,有的僅僅為了賺錢,而有的是為了實現自己的理念而賺錢,為實現自己的信仰而賺錢。律師的最高信念,無論作為一個服務之道還是作為一個治國之道,但為權利而斗爭,就是律師實現社會價值的最好體現,也是律師的最高精神境界、精神追求。法律所經過的路程不是香花鋪路,而是腥血涂地。中國的法治之路即坎坷又艱辛,但為了保全權利,實現社會正義,律師應不偎強權,挺身而斗! 五、律師應以團隊文化,打造大牌律師 律師的業務活動有著濃重的個人色彩,律師習慣于單兵作戰而缺乏團隊合作精神,可單兵作戰是無論如何戰不過團體的。在現代信息社會,脫離集體單靠個人力量進行創新也是不可能的,“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律師事務所的創新越來越依賴于公開的信息共享、優勢互補,依賴于律師之間默契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反饋,越來越需要團隊具有共同價值觀和共同的目標。要在中國律師中打造大牌律師,品牌律師,就必須走團隊發展之路,打造出規模宏大、管理先進、財力雄厚、聲名顯赫的名牌律師事務所。因為成就一個大牌律師,個人因素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要有打造大牌律師的機構。一個律師,他的頭腦再好,技能再精湛,如果一生棲身于一個只有兩三個人的小型事務所,他終究也成就不了一個大牌律師。律師事務所就像是一家工廠,規模小、檔次低的工廠,很難制造出名牌產品。只有當工廠達到相當的規模,它才有可能問鼎“名牌”二字。可以說,大牌律師是個人奮斗的成果,但更是環境鑄造的產品,是打造的結果。 當代人已經發現,自我實現離不開他人價值的實現。降低他人的價值等于降低自我價值。現代的經濟運行和管理的本質已從“自我中心”轉變為“我—你公式”,崇尚團隊精神,業已成為時代發展的必然。 總之,律師要有深厚的文化底蘊,以追求民生,崇尚科學,維護人權,促進法治為己任,“堅定信念,精通法律,維護正義,恪守誠信”,努力打造政治堅定,業務過硬,品質優秀的律師群體,為社會主義法治建設添磚加瓦,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譜寫和諧的音符。 (江西東太律師事務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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