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春野 ]——(2009-12-1) / 已閱12094次
[4]《行政處罰法》在中國首次引入了聽證制度,盡管在聽證的范圍、啟動程序、聽證筆錄的效力等方面與后來的《行政許可法》相比存在著些許的不盡如人意,但《行政處罰法》明文規定公眾有權參與到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在中國法治進程中依然不失為是一個巨大的突破。
[5]有關公眾參與制度規范的更具體詳細介紹,見姜明安:《公眾參與與行政法治》,載《中國法學》2004年第2期。
[6]有關政務公開與政府信息公開的區別,可參見張明杰:《開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開法律制度研究》,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98頁。
[7]同時也有一些非專門規定政務公開但對此有所涉及的法律文件,如《檔案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復議法》、《立法法》、《行政許可法》、《保守國家秘密法》等法律,同時中國的《入世議定書》也有相關公開的規定。另外一個值得關注的現象是,自2002年廣州市出臺了中國第一個專門針對政府信息公開的地方政府規章—《廣州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后,上海市、北京市、杭州市等地也相繼出臺了相應的地方政府規章。
[8]李步云主編:《信息公開制度研究》,湖南大學出版社2002年版,第35頁。
[9]莫于川、林鴻潮:《信息公開地方準備不足—從蘇閩川滇數省考察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載《中國改革》2008年第6期。
[10]馬懷德:《法治政府特征及建設途徑》,載《國家行政學院學報》2008年第2期。
[11][英]安東尼•吉登斯:《社會學》(第4版),趙旭東等譯,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442頁。
[12]有關具體這些國家或地區的相關電子政府立法情況,參見周漢華:《電子政務法研究》,載《法學研究》2007年第3期。
[13]“傳送帶理論”尋求對行政機關行政權力合法化的解釋路徑的相關內容,參見[美]理查德•斯圖爾特:《美國行政法的重構》,沈巋譯,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3、10頁。
[14][美]理查德•斯圖爾特:《美國行政法的重構》,沈巋譯,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2頁。
[15]王錫鋅:《公眾參與和行政過程—一個理念和制度分析的框架》,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2007年版,第365頁。
[16][美]理查德•斯圖爾特:《美國行政法的重構》,沈巋譯,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66頁。
[17]朱芒:《功能視角中的行政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頁。
[18]周漢華:《互聯網對傳統法治的挑戰》,載《法學》2001年第3期。
[19]姜明安:《公眾參與與行政法治》,載《中國法學》2004年第2期。
[20]全球化與信息化是當今世界的兩大顯著現象,一個日益明顯的事實是,信息化特別是網絡的迅速發展與普及促進了貨幣、勞動力、信息、市場等在全球范圍內的流動與配置,加速了全球化的進程,而全球化的進程也在對信息化施加著反作用力,呼喚著更廣范圍、更深層次的信息化,亦在客觀上促進了信息化的進程。如果確如英國著名社會學家鮑曼所言“全球化進程在本質上來說是一個強大的、無法規制、政治失控的過程”(參見[英]齊格蒙特•鮑曼:《廢棄的人類》,谷蕾、胡欣譯,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頁),那么,信息化尤其是互聯網的未來亦是令人堪憂的與不確定的。(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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