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大勇 ]——(2009-12-12) / 已閱12941次
中國律師業可持續發展的思考
周大勇
中國律師事業恢復三十年,是律師作為一個新興行業伴隨著中國法治建設的歷程不斷壯大起來的三十年,在這不平凡的三十年中,律師日益凸現了自己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中特殊和不可或缺的地位。隨著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構建和諧社會的治國方針的確立,社會要求律師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也要求律師維護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社會的公平正義,律師業被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
律師的發展與國家經濟政治的發展密不可分,中國律師業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離不開律師業自身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從可持續的意義上考量,更為重要的是律師認清和積極實現自己的社會屬性,把行業發展同社會民主法治建設的要求緊緊結合在一起,從而實現行業整體在全社會的經濟地位和政治地位的鞏固和加強,創造可持續發展的良好條件。
一、 律師業可持續發展的涵義
可持續發展的概念最初來源于經濟領域,是指經濟發展不以傷害后代人的利益為前提來滿足當代人的需要,保障人類發展的長期利益和后代人的持續收入,也即“當發展能夠保證當代人的福利增加時,也不會使后代人的福利減少”。可持續發展是基于人們認識到現代工業發展對生態環境的破壞性攫奪可能引發災難性的后果而提出的發展思想和戰略,是人對人與自然的關系以及自身社會經濟行為的認識的飛躍。
現代的可持續發展觀不僅包括經濟發展,也包括了生態、社會等方面的發展,評價可持續發展不能單純衡量經濟指標,而要把經濟發展、生態發展和社會發展三方面相互聯系起來,構建一個相互適應、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一個友好的發展系統。 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昭示了可持續發展的精髓在于:發展過程要用長遠的眼光衡量,注重協調發展和根本利益的實現。律師行業作為社會政治司法體系的一個子系統,同樣應用長遠的眼光衡量其可持續發展能力,注重行業與其它社會系統,包括與國家的經濟增長和社會進步的協調發展,并始終謀求行業存在的根本利益的實現,并反過來促進和保證律師行業自身的可持續發展。
二、與經濟發展同步是律師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
律師是經濟改革的積極支持者和推動力量,律師的執業活動對保障民商事交易安全,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完善發揮著重要作用。律師制度恢復三十年來,我國律師在履行傳統民商事業務責任的同時,積極介入農村經濟改革、國有企業改革、經濟特區建設、國家重點工程建設、西部大開發、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等國家重大經濟改革和經濟活動,逐步拓展了金融、房地產、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產權保護、國際貿易等業務領域。律師參與各類經濟活動,促進了經濟運行安全,為市場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時也不斷為律師行業自身開創了廣闊的業務空間和持續發展的基礎。
應當看到,一方面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經濟領域的各個方面越來越多地需要律師專業化的法律服務,除了傳統的訴訟業務外、律師在金融市場、投融資收并購、股票債券、企業管理、保險、生物信息、新技術、新能源開發利用等方面,不斷迎來新的市場機遇。經濟活動越復雜,越需要律師的介入,比如一般商品批發零售對律師的需求較小,但涉及主體復雜的銷售如國際貿易、內容復雜的銷售如采用所有權保留或回買的方式銷售、專業領域的銷售如土地和大型設備的買賣,對律師的需求就大,而現代市場經濟從市場主體、市場范圍、市場組織各方面都在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因此律師行業應當在做牢做實傳統訴訟和非訴業務的同時,有預見性地加強參與國家經濟發展的市場。
另一方面,全球經濟一體化和WTO項下服務貿易的開放,加劇了國家和區域間律師行業的競爭。1992年以來已有來自20個國家和地區的律師事務所在我國設立了250多家代表處,他們聯合一些國內同行共同占領了眾多領域的高端服務市場;同時發達地區的律師憑借信息優勢和較先進的律師執業和管理經驗,不斷向內地市場擴張,擠占內地律師的業務發展空間。留給廣大發展愿望強烈的律師的問題是,如何在經濟發展中與時俱進,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在專門的領域精耕細作,以更早地占領市場的制高點,贏得長足的發展空間。我們認為,重要的是律師行業也要從低層次,粗放型的經營模式中擺脫出來,通過事務所的優化整合,形成一批具有優勢的生力軍,并根據中國經濟在未來一段時間的走向,在幾個領域加強業務的拓展。
(一)我國工業產能過剩和高耗能、高污染工業生產方式的調整和優化,將在微觀上通過對加強新科技的運用、企業兼并重組等方式進行,其中涉及的知識產權服務、環境法律服務(如環境規劃服務,排污權交易、碳排放交易等)、公司法律服務將是律師行業可以長期經營的市場。
(二)對長期積累的結構性矛盾的調整過程中,對于高新技術和第三產業企業的扶持,以及對收入分配的調整,將為從事投融資、知識產權和稅務方向的律師創造極大的市場空間。
(三)對資產泡沫風險的控制和金融管理的調整,將會導致社會投融資結構上的轉變,由此帶來的金融法律服務、中小企業投融資法律服務等方面有所作為。
(四)應對國際貿易中保護主義抬頭,磨擦加大,中國的發展戰略從引進來到走出去,同時注重擴大內需,因此律師在全球金融、國際投資和反傾銷的法律事務,以及扶持西部和中小企業發展中的法律服務中將得到國家和市場的重視。
(五)城市化和人口老齡化帶動的經濟行業,包括房地產、公共設施建設、文化、醫療、物流市場的興旺,將繼續為在這些領域具有知名度的律師提供長足的市場。
當前我國律師行業創造的GDP在整個第三產業中所占的比例很小,還不到全國GDP總額的千分之二,不到第三產業總值的千分之五。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內,我國經濟還將有一個較長時間的持續高速增長,律師行業應當在這個過程中,研究并緊跟經濟發展的趨勢,提高律師行業在社會經濟生活中的參與度,并以專業化的業務能力、精細化的管理方法、常態化的營銷開辟更廣闊的業務空間。
三、與社會發展同步將為律師行業可持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律師行業本身是社會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不能脫離具體的社會現實和歷史環境獨自存在。律師行業的發展和壯大與社會民主化、法治化發展的程度緊密關聯,律師行業的發展依賴于社會對法律的尊重和對法治的追求,離開了法律的土壤,律師將不復存在。我律師制度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律師制度被廢除,而在市場經濟和法治化的今天又生機盎然的事實,表明一個社會信仰什么思想,走什么樣的治國道路,采取什么樣的發展方式,都將對律師行業帶來重大的影響。因此考慮律師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應把握社會的歷史發展階段和發展方向,把其作為決定律師行業發展一個重要的客觀環境予以考量。
同時,在社會邁向法治化的進程中,律師行業的發展,通過全部律師的執業行為,通過其團體帶來的社會影響力,通過培養出的大批追求法治理念的社會精英,也將在一定程度上促進社會法治化進程向更高的階段發展,法治進程的深入發展又將為律師業的發展提供更為廣闊的空間。也就是說律師行業的發展,和其發展所依賴客觀環境是互動的,也是共同發展的,因此律師行業在自身的發展過程中,還應重視與其它社會系統的良性互動,才能為保障發展的可持續性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在當前的歷史條件下,我國律師行業的可持續發展應考慮以下幾方面:
首先,律師應當在社會主義法治社會的建設中發揮積極作用。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是依法治國和黨的領導的有機結合,其目的是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社會主義法治社會要求在黨的領導下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律師在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就要堅持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確保律師行業正確的政治方向,為發揮律師工作作用提供充分保障。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律師牢固樹立依法治國的理念,即要樹立法律和憲法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要求律師始終把維護國家和人民群眾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積極為國家、社會和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在這一理念的指導下,律師行業發展過程中在組織上要加強黨的領導,在行動上要按照國家的方針政策,在西部開發、保障弱勢人群、促進社會公平、化解沖突矛盾、構建社會和諧的工作中想辦法、花力氣、做工作,只有正確把握統治階段的意志,遵循社會發展需要,律師才可能憑借有限的能力和地位,最大化地實現自我價值,發揮在立法、執法、司法等各個環節的作用,對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也才能在具體工作中切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地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并且得到黨和政府的認可和政策扶持。
其次,律師應積極參與和推動司法職業共同體的建設。律師的執業行為是司法活動實現程序正義和實質正義的重要保障,但律師的工作成果很大程度上體現在掌握司法權利的公、檢、法機關的認可和采納。律師群體,特別是訴訟律師,只有在其職業活動切實實現所追求的目的,如通過訴訟彌補了當事人受到的損害,或者促使被告受到正確的定罪量刑,才能實現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存在價值。因此構建一個良性互動的司法職業共同體,促進律師和其它司法參加者互相尊重、互相協助、互相監督和互相學習,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責和作用,減少律師在職業過程中遇到的困難、阻礙,加強律師權利得到司法職業共同體其它參與方的尊重和認同,必定有利于律師行業的自我實現。雖然司法職業共同體的建設主要有賴于司法事業發展的政策,但律師從各種渠道積極推進與公安、法官、檢察官職業的往來,呼吁和強調互相尊重,互相理解,對律師自身的發展是有積極的現實意義的。
第三,律師應加強與學術領域和其它專業領域的互動和競爭。律師在很多國家作為“在野法曹”,既是法律服務的實踐者和壟斷者,也是社會公認的法律解釋者,同時在很大程度上還是法律制度創新的引領者。律師只有成為法律運用和解釋的權威群體,在專業上獨樹一幟,才能最大限度地保障和維護自身的發展空間。我國當前法學專業研究和律師行為實踐脫節的情況較為嚴重,新的學術成果未能盡快地轉化為律師的業務實踐;部分其它專業領域也在擠占律師的執業空間,比如大量的咨詢機構在知識產權、企業管理、破產清算、金融服務甚至婚姻家庭法律事務領域搶占了本來應由律師占有的市場份額;律師群體在政策制定和立法領域的話語權也比較小。
近年來,我們可喜地看到,中國律師群體中涌現了很大一批專業精英,在建筑房地產、投融資、國際貿易等專業取得了開創性地研究成果并運用于法律實踐,比如在融資方面的資產證券化專業領域,律師的研究和實踐成果取得了良好的市場認可;在環境保護、城市發展等諸多方面,律師通過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或受行政機關委托,越來越多地參與到社會管理的工作中,也為律師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市場空間。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律師在加強學術權威、提高專業能力和制度創新方面還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在開拓這一發展空間時,律師不可避免地要和學術研究群體、其它專業領域的從業者產生碰撞和競爭,如何加強自己的專業研究能力和人才儲量,并與學術領域和其它專業領域構建一個良性互動和競爭的局面,是值得認真思考和研究的。
四、堅持律師自身的價值實現是行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保障
律師自身的價值實現,是律師作為社會的一個行業群體,始終謀求實現行業存在的根本利益,并在這個過程中實現自我價值和社會價值的統一。律師行業是在維護私權對抗公權的歷史進程中產生的,律師制度本身就是民主政治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是一個國家或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之一。只有在民主國家,公民才有權利參與國家管理,才有可能通過各種途徑和手段伸張權利。隨著民主的發展和深入,公民的權利,包括基本權利和生存、發展的權利將愈益廣泛,對律師業的需求也將隨之增加,律師業的執業空間和領域因而才不斷拓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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