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邱榮輝 ]——(2010-8-15) / 已閱36466次
如何充分發揮獄內耳目在維護監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
邱榮輝
[摘要] 獄內耳目是指監獄從在押罪犯中建立和使用秘密偵查力量,是在獄偵人員直接管理和指揮下,搜集、掌握罪犯思想動態和又犯罪活動線索,獲取證據,偵查破案的專門手段之一,是獄偵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特別是近年來獄內重大犯罪活動、重大抗改行為的比例有上升的趨勢,監管安全形勢日益嚴峻,獄內耳目工作成為了監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使用耳目,使其在維護監管安全中起到更大的作用,需要我們理論聯系實踐,在實踐中不斷探索、不斷創新,是一項任重道遠的任務。
[關鍵詞] 獄內耳目;專案耳目;控制耳目;耳目的作用;耳目的使用
近期以來,全國許多地方的監獄發生了多起的惡性事件。福建省某某監獄罪犯林某某和何某某,趁打飯和送開水之機,竄入監區值班室,持兇器報復襲擊值班的大隊長陳某某,致陳重傷。湖南省某某監獄罪犯鄧某某趁監獄民警朱某某與其談話不備之機,將朱某某打暈(后經搶救無效犧牲),鄧犯換下其警服脫逃,后被抓獲。陜西省某某監獄兩名無期徒刑在押犯李某某和張某某利用夜間加班之機,撬開車間附近下水道井蓋,用鋼鋸條鋸斷車間下水道的隔離網后,越獄逃跑。福建某某監獄罪犯周某某將從車間帶回的布條,系在號房的衛生間晾衣架上,上吊自殺。當前有相當的一部分獄內罪犯窮兇極惡、不擇手段地把犯罪的矛頭指向了獄內的干警,或因服刑壓力、家庭矛盾等原因而走向極端,采取了更加隱蔽化、暴力化和智能化的犯罪手段,千方百計地尋找、利用監管工作中的漏洞和薄弱環節實施其犯罪活動,或者實施自傷自殘自殺等抗改行為。血的事實說明,一旦讓其得逞,將造成嚴重的后果和惡劣的影響。從該這幾起獄內案件中足見當前監管安全的緊迫性,這些案件的發生,亟待進一步規范監獄管理,加強獄內耳目建設,使信息的搜集能夠更加的快速和有效。
一、獄內耳目的定義和分類
耳目是監獄隱蔽斗爭中使用的一種秘密的偵查力量,是防范和打擊獄內犯罪活動、防范罪犯自傷自殘自殺等抗改行為的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特別是近年來獄內重大犯罪活動、獄內非正常死亡的比例有上升的趨勢,為確保監獄的安全穩定,預防和減少獄內犯罪活動、非正常死亡的發生,必須建立一支有戰斗力的隱蔽力量——獄內耳目,來掌握敵情動態,控制危險分子,獲取犯罪信息,力爭把犯罪案件特別是重大、特大案件破獲在預謀之中。
根據獄內耳目的作用和任務,我們可以把獄內耳目的涵義定義為:獄內耳目是指監獄從在押罪犯中建立和使用的秘密偵查力量,是在獄偵人員的直接管理和指揮下。搜集、掌握罪犯思想動態和又犯罪活動線索,獲取證據,偵查破案、制止自傷自殘自殺等抗改行為的專門手段之一,是監管安全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
“獄內耳目”根據偵察的對象、擔負的任務和使用范圍的不同,一般可以分為專案耳目和控制耳目兩大類。
(一)專案耳目。是以具體的案件為工作目標,打入獄內犯罪集團的內部或者與犯罪分子取得聯系,通過對偵察對象直接接觸和交往,了解犯罪活動,查明罪犯的意圖,掌握犯罪的全部情況,獲取犯罪證據,以達到及時破案的目的。
(二)控制耳目。控制耳目的主要任務是:隱蔽在罪犯群體各層次,特別是罪犯的落后層和累犯、慣犯中抗拒改造、不思悔改分子中,有自傷自殘自殺等傾向的罪犯中調查了解罪犯思想動態和犯情動向:監視、控制危險分子;監視罪犯生產區、生活區、學習區的要害部位和重點部位,用于搜集犯情、發現隱患、提供線索、制止抗改行為等。
二、 獄內耳目的作用
監獄的監管安全工作不可能做到百無一失,特別是當前涉黑涉槍涉爆罪犯比例的增多、智能化犯罪的增多、現代科技的發展,獄情越來越復雜化。大力加強犯情、敵情調研工作,切實落實各項監控防范措施。監管安全工作要重點突出預防為主、防患未然的指導思想。要充分發揮獄內耳目工作的主動進攻的作用,加強獄內耳目建設,提高信息搜集有效性和針對性,保證安全防范措施及時到位。對于頑危罪犯、重點罪犯和零散罪犯,要密切掌握其思想,將其動向納入工作視線中,嚴防罪犯脫管失控,堅決把各類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之中。建立和使用罪犯耳目,通過他們提供獄情、犯情是獄情、犯情來源的秘密途徑。根據實踐,我認為獄內耳目在監管安全工作中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獄內耳目有利于第一時間發現獄情、犯情,掌握第一手情報。
當前押犯的壓力較大,民警的精力有限,加上民警的個人素質能力參差不齊,利用耳目搜集獄情、制止犯罪、抗改行為是當前監獄工作安全的一個重要途徑。耳目一般都是安插在獄內犯罪嫌疑人的身邊,比較容易接近偵查對象,有利于24小時監控犯罪嫌疑人。罪犯耳目長期與罪犯生活在一起,他們能為我提供準確的獄情、犯情,就能掌握第一手情報,對獄情、犯情作出準確判斷。能夠隨時向獄偵民警報告該犯的動態和獄情。同時耳目與犯罪嫌疑人直接接觸,打入該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團,有利于套出其犯罪意圖,有利于盡快發現獄情。
(二)獄內耳目能夠及時制止犯罪活動、抗改行為,將各類監管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罪犯耳目一旦發現敵情或者抗改動向,能夠較為及時的制止犯罪活動、抗改行為,能夠及時挽回損失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監管安全事故。而且如果耳目力量安排得當,像打架斗毆事件就能夠第一時間制止、自殺事件能夠及時發現及時搶救、有犯罪意圖能夠及時發現消滅在萌芽之中,從而減少監管安全事故的發生,從而保證監獄的安全與穩定。
(三)獄內耳目能夠及時發現監管漏洞,進一步完善監管安全措施。
獄內耳目能夠及時搜集獄情,了解近期重點監管對象的動向和發現監管薄落環節以及監管設施安全隱患。能夠及時向獄偵人員匯報,經過獄偵人員的歸納總結,并提交大中隊獄情會上討論進行自查自糾,對于出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方案,有利于及時消除監管隱患,防止監管事故的發生。
(四)獄內耳目實踐工作中發現、存在的問題,能夠反而促進耳目制度的完善和建設。
在日常的耳目使用中,總會出現因耳目制度本身存在的不合理或者民警的不規范操作而出現的問題。獄偵人員根據日常出現的問題,耳目反饋的問題等,進行總結、分析、提煉,可以對目前耳目制度的不合理方面、民警的不規范操作提出整改意見,并進而對當前的耳目制度進行完善,從而促進耳目制度的建設。
三、如何使用獄內耳目,使其在維護監管安全中起到更大的作用
當前的監管環境相對薄落,監管安全形勢較為嚴峻。掌握好耳目的使用方法,能夠盡最大的潛能激發耳目在維護監管安全中的作用。由于獄內耳目本身是罪犯,本身就是屬于被改造的對象,在使用的過程中,有其固有的局限性。在實踐中曾經存在耳目給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提供虛假獄情的、不盡心履職的、做“雙面”耳目、成為牢頭獄霸等情況。這就要求我們不斷探索和創新耳目的使用方法,那么如何使用耳目,才能使其在維護監管安全工作起到更大的作用呢?根據我在實踐工作中經驗和教訓的總結,認為主要從以下四方面來開展工作。
(一)耳目的選用要嚴格把握選定范圍和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并設立民警專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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