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亞新 ]——(2010-10-22) / 已閱4736次
法官職業化分析
楊亞新
實現法官隊伍職業化,對于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法治國家,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促進先進生產力和先進文化的發展,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將會產生巨大影響;對于法官適應審判工作專業化要求,自覺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蝕,實現“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有著重大而深遠的歷史意義。
1、審判管理行政化
法院的行政管理與審判管理相混淆,導致案件決定權的歸屬按照行政職務高低來確定,形成行政權動作方式在法院審判權動作方式上的翻版—等級裁判體系。
2、審判權行使地方化
受管理體制歷史沿革的影響,法院在處理審判職能與非審判職能、法律利益與地方利益之間的關系上難以消除地方色彩,容易以法律之外的權力與權威確定其功能指向,導致地方保護形成帶有普遍性的客觀存在。
3、法官群體職業素質的大眾化
表現在三個方面:(1)政治素質亟待提高,不能很好地把忠實于法律與實現具有司法政策目標意義的黨的路線和方針有機地結合起來。(2)專業化水準不高,無法形成“法律解釋共同體”,裁決的形式合理性與實質合理性不能很好地統一起來;(3)職業道德水準不高,自律意識不強。
4、法院對法官職業化的改革代價承受能力有限
法官職業化使法院直接面臨著兩方面的無法回避的代價選擇,一方面,法官職業化使制度內利益尤為法官獲得自身利益的基本來源;另一方面,法官隊伍過于龐大,知識背景參差不齊,加大了維系法官隊伍這一價值共同體的難度,這就需要精簡法官隊伍。目前在法官職業化建設過程中,法院還是能有所為的,主要是通過提高法官的素質及建立相對科學的審判權運行新機制,從而為促進法官職業化建設的進一步展開奠定基基礎性基礎。
(1)法官動態管理機制。
(2)責任型審判權內部監督機制。
(3)考評機制。
(4)培訓機制。
(5)流程管理機制。
(6)法院內部管理機制。
根據肖揚同志的指示精神,當前,我們應當重點做好以下五個方面的工作:
1、統一思想認識
我國是一個實施依法治國方略不久的國家,傳統的人治觀念還根深蒂固,不少領導同志對法官職業化建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認識不足,他們不承認法官職業的特殊性。
2、加強試點調研
法官制度改革的政策性很強,也涉及到現職法官的切身利益。再加上我國東西部地區發展極不平穩,不僅經濟發展速度相差很遠,在人才儲備方面也相差懸殊。
3、急取政策支持
法官職業化建設需要有政策支持需要得到黨委、人大、政府的支持。
4、抓好法官遴選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已就加強和改進法官遴選工作發出了通知。把好入口關,提高法官遴選質量,是法官職業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
5、合理分類分流
法官職業化建設當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就是對法院現有人員如何分類分流。首先要對法院的人員實行科學地分類管理。
我們必須面對現實,面向未來。要按照事業化的要求,對現有法官隊伍進行整合和充實。
北安市人民法院 楊亞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