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11-1-21) / 已閱9202次
“愛國者”商標侵權案件分析
王瑜
在2011年1月7日的《中國知識產權報》的商標周刊上看到一個報道,華旗資訊與海爾公司就“愛國者”商標打起了官司。華旗資訊和海爾都是中國著名的企業,對知識產權運用與管理水準均為業內的翹楚,這兩家公司的商標訴訟案件自然容易吸引眼球。兩家企業的官司最終以和解了結,和解的內容卻保密,愈發讓人好奇。筆者撇開案件本身是非糾結,透過兩家公司與案件相關的所作所為深入剖析兩家企業商標使用與管理情況。
據網絡檢索的資料,海爾集團2000年成立北京海爾集成電路設計有限公司,專門從事數字電視領域核心技術的研究。2001年中國第一顆具有完全自主知識產權的數字電視解碼芯片在海爾誕生。該芯片成功產業化的歷史意義巨大,不僅打破了國外企業在此領域的壟斷,而且結束了中國企業在數字電視上無芯的歷史。海爾集成電路公司計劃于9月19日召開新聞發布會,直到2001年9月18日公司還沒有為這款芯片命名,當時北京某負責集成電路的領導建議使用“愛國者”,便在9月19日的發布會上使用“愛國者1號”,以后的芯片就順延使用了這個命名,叫愛國者Ⅱ、愛國者Ⅲ……。從國家商標局網站檢索到華旗資訊早在1996年6月9日就在第9類注冊了“愛國者”商標,到海爾公司2001年召開新聞發布會時“愛國者”在業內已經是小有名氣。
海爾公司商標取名是不是過于隨意?商標的名字竟然是一個領導給取的,這個名字來源導彈的名字,當時海灣戰爭剛剛結束,愛國者導彈人所共知,這種炒賣熱點的取名方式可以看出這個領導顯然是不懂商標取名的。海爾公司為什么就這么輕易地使用了呢?如果說是為了應付第二天的新聞發布會臨時使用這個名字倒也可以理解,可是為什么其后的升級產品仍然叫愛國者Ⅱ、愛國者Ⅲ……?海爾公司的商標有沒有系統的規劃?對商標的取名有沒有內部的審查流程?海爾的這家公司就在北京,說不知道“愛國者”是華旗資訊的商標是沒有人會相信的。從2001年到雙方和解期間有十年的時間,在這個長期使用的過程中,“愛國者”也由一個普通商標變成馳名商標,海爾公司沒有偵測到華旗資訊可能提起訴訟,這是為什么?是海爾公司沒有建立知識產權預警機制還是預警機制失靈?海爾公司的產品是個使用在電視機上的芯片,屬于不與普通消費者直接接觸的中間產品,一般而言,中間產品不需要注冊商標,有個產品名稱即可,海爾公司因為中間的產品名稱與他人發生商標爭議的案例很少見到,是海爾公司管理的失誤還是大企業的傲慢?不了解情況難以進行判斷,不過這個案件對海爾應當是個教訓。
華旗資訊是中關村的奇跡,在知識產權領域也是久經考驗的企業,曾經和深圳朗科公司的專利侵權案件派出了豪華的律師陣容打得轟轟烈烈,那次華旗資訊是作為被告,一審敗訴后,在二審中雙方握手言和了。這次華旗資訊作為原告又組織豪華的律師陣容,轟轟烈烈的訴訟博弈在二審又是握手言和了。海爾和華旗資訊就這個案件反復博弈了幾年,雙方耗費了大量的精力以及財力。知識產權訴訟從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來看基本上是“負和博弈”,企業要不要打知識產權官司?怎么打這個官司都必須綜合多方面的因素,要有深遠的、全面的思考。像海爾、華旗資訊這樣的企業在知識產權管理方面應當成為國內企業的典范,引領國內企業理性對待知識產權訴訟。
作者: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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