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瑜 ]——(2011-1-21) / 已閱6525次
知識產權訴訟維權的理性分析
王瑜
華旗資訊與海爾公司的“愛國者”商標之爭,華旗資訊與深圳朗科的專利大戰,葡萄酒行業“解百納”商標的紛爭……這些案件的主角都是國內大名鼎鼎的企業,行業的翹楚,這些案件涉及的商標都是民眾極為熟識的,而相關專利產品也為大眾喜愛,因而這些案件極容易引起公眾的關注。作為知識產權從業人員在關注這些案件的同時,一直在思考:這些企業為什么要打這些官司?他們的訴訟策略是不是經過周密的考量?
華旗資訊與海爾公司發生“愛國者”商標爭議之前與深圳朗科的專利大戰打得如火如荼,誓言要抗爭到底,最終雙方在二審中握手言和,這次華旗資訊與海爾公司的商標爭議也是在二審和解。華旗資訊與朗科握手言和,和海爾和解都是有最終的考量,為什么有了在專利訴訟的言和經歷,還要再次在商標爭議中不依不饒呢?我們再來看“解百納”商標大戰更令人匪夷所思,大戰以長城、王朝為代表的幾家大紅酒企業聯盟為一方,另一方只有張裕在孤軍應戰。大戰由張裕無意中發起,將一個業內認為是通用名稱“解百納”注冊為商標,由此引起我國葡萄酒行業商標大戰,這場商標大戰持續了8年,卻從終點回到起點,案件本身還沒有分出輸贏來。各方除了耗費大量的訴訟費用、時間精力外有什么收獲?中國有句古話:“不到黃河心不死”,現代的企業經營已經籌劃得相當精細,不應再有這樣的魯莽和固執。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賠償計算方式,大多數知識產權侵權訴訟都是“負和博弈”,勝訴獲得的賠償甚至難以支付律師費。比“負和博弈”更讓人難堪的是“美元拍賣博弈”被稱之為瘋狂的傻瓜游戲,“美元拍賣博弈”與常規拍賣不同的是出價第二者不能獲得拍賣品,但是也要按其出價支付費用,于是誰都不愿意成為出價第二的傻瓜,博弈各方由此陷入瘋狂。“解百納”商標之爭難道不就是個瘋狂的“美元拍賣博弈”?各方都不想成為出價第二的傻瓜,于是戰爭從商標局到商評委,到一審法院再到二審法院,又回到商評委,從法律爭議延伸到市場競爭,,到目前為止哪方都沒有得到這一美元,但是各方的花費卻遠遠超出這一美元。
在實踐中有個意思的現象:中國的企業家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容易陷入情緒的亢奮中,侵權者說我哪里侵權?被侵權者說實在太可恨,侵權還不承認,打一定要打到底,請最好的律師,不惜一切代價。最好的律師業意味著很高的收費,最好的律師當然有很好的頭腦,民間俗語說“屁股決定腦袋”,律師作為企業的代理人,只能根據企業的委托追求個案勝訴的結果,或者最大限度減小敗訴的責任,因此不能也不會超脫案件本身從企業根本利益角度理性審視案件本身。案件持久的紛爭,企業家的激憤得到了舒緩,但是大量消耗了訴訟費用,為了一時的情緒陷入知識產權紛爭中說明我國的企業家太不成熟。當深圳朗科在與華旗資訊的專利大戰中獲得勝訴的判決,以為大獲全勝,準備北上進京大造輿論時,整個行業的產品應聲而落,勝訴者朗科也不能幸免,得之東墻失之西隅,勝訴帶來精神上的愉悅遠遠不及市場上的損失令人心痛。最終“商人”的理性戰勝“平常人”情感,花旗資訊與朗科與海爾都在二審中握手言和。但是張裕與長城似乎還沒有聽到和解的信息。
以上著名企業為例,只是告誡企業遇到知識產權訴訟問題首先要算算經濟賬,不要讓一時情感的沖動蒙蔽理性的思考。
作者: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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