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義然 ]——(2003-3-5) / 已閱14016次
論漢字書寫規范化與筆跡檢驗
山東省菏澤市人民檢察院 王義然 程連棟
筆跡檢驗作為文檢工作的主要組成部分,是現代物證技術不可缺少的一個門類,其根本任務是解決檢材筆跡和樣本筆跡的同一認定問題。筆跡可以鑒別是因為一個人的筆跡具有反映性、自身同一性、和總體特殊性。筆跡的這些屬性,都與書寫習慣密切相關。而書寫規范是全社會都應共同遵守的規則,是影響人們書寫習慣的最重要的因素。因此,漢字書寫規范化與筆跡檢驗肯定存在某種關系。揭示這種關系,清除人們的模糊認識,對文檢人員技術水平的提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 書寫規范在筆跡檢驗中的地位
在書寫規范與筆跡特征之間存在著一種對應關系。如書寫規范要求人們正確書寫漢字,不寫錯別字,筆跡檢驗中就有錯別字特征;書寫規范要求人們要寫標準漢字,不寫已被廢除的異體字和非標準簡化漢字,筆跡檢驗中就有異體寫法特征和習俗寫法特征;書寫規范要求寫字要有正確的筆順,不出現倒下筆,筆跡檢驗中就有筆順特征 ……如此等等。不難看出,書寫規范每提出一項要求,筆跡檢驗就有一種具體特征與之對應;書寫規范所禁忌的,正是筆跡檢驗所尋求的。這種對應關系,不是偶然巧合,是由書寫規范在筆跡檢驗中的基礎地位所決定的。
筆跡檢驗的核心步驟分為分別檢驗、比較檢驗和綜合評斷三個階段,書寫規范在筆跡檢驗中的基礎地位,在這三個階段中都得到充分體現。
分別檢驗的主要任務是分別在檢材和樣本中尋找筆跡特征。從理論上講,特征是一事物區別于他事物表征,所以,要發現特征就必須把一事物與他事作比較。但從表面上看,分別檢驗只是文檢人員對檢材和樣本獨立進行的觀察和分析,沒有明顯的參照物,不存在什么比較不比較的問題。實際上,這種觀察和分析正是文檢人員運用書寫知識對檢材和樣本進行衡量的過程,仍是一個比較過程。只不過這一比較的參照物不是某一特定個人的筆跡,而是一般書寫規范在文檢人員頭腦中的反映。這種反映是規范筆跡的一種“復寫”,一種“影像”,是在對文字書寫規范一定認識和掌握程度的基礎上形成的。因此,說到底,分別檢驗中的比較是檢材和樣本筆跡與一般書寫規范的比較。在分別檢驗中,筆跡特征是在規范與不規范的比較中被發現的。一般說來,明顯脫離規范的是特征,而穩定重復出現的是習慣,二者的結合便是文檢所需要的反映行為人書寫習慣的筆跡特征。當然,在特殊情況下,當某些字在個別地方多數人都書寫不規范時,規范的筆跡也會成為特征。不過這也是規范與不規范的比較,同樣說明一般書寫規范是發現和選擇筆跡特征的基本依據。
比較檢驗,就是對分別檢驗中發現的檢材和樣本上的筆跡特征進行比較,找出二者的符合點和差異點,即找出檢材和樣本上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因為特征是在規范與不規范的比較中被發現的,所以,這里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也要通過與書寫規范的比較來確認。毫無疑問,所謂相同特征,就是特征脫離規范的方向相同;所謂不同特征,就是特征脫離規范的方向不同。在物證技術業界,人們把區別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的根據稱為特征的特征,其實特征的特征,指的就是特征在脫離書寫規范的方向上的具體表現,即特征是在哪個方面脫離了書寫規范。如錯字是添筆錯、減筆錯還是偏旁部首錯位錯,只有相同字的錯法完全相同才能算相同特征。
在綜合評斷階段,要對經過比較檢驗所確定的符合點和差異點進行科學分析。分析的方法主要是通過對符合點和差異點筆跡特征的價值評估,去說明符合點之所以符合是因為選用特征是必然本質的同一;差異點之所以出現差異,是因為選用特征是偶然的表面相似。因為筆跡特征是檢材和樣本與一般書寫規范的比較產生的,相同特征和不同特征又是根據特征脫離規范的方向確認的,所以筆跡特征的價值高低,就應以其脫離規范的程度去衡量。在脫離規范的特征和規范的特征之間,前者的價值高于后者,這是因為書寫規范是人們共同遵守的,對書寫習慣有普遍的影響力。把規范筆跡作為特征,只是個別現象,必須十分謹慎。在脫離規范的特征之間,脫離規范越遠,特征價值就越高,反之越低。文檢界一致認為錯別字特征具有較高的價值,就是因為錯別字與其他特征筆跡相比,其不規范性更明顯、更絕對。書寫規范是對筆跡特征進行價值評估的根本尺度。
二、漢字書寫規范化的社會現狀及其對筆跡檢驗的影響
漢字書寫規范化問題,黨和國家十分重視,建國初期就成立了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早在1955年,文化部和中國文字改革委員會就公布了《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廢除了1055個異體字;1964年,國家又把先后公布的四批簡化字總結歸納成《簡化字總表》,并在1986年再次重印,使2238個簡化字的形體固定下來,1965年,中央有關部門又把精心研制的《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公布于世,使漢字形體實現了印刷體和手寫楷體的基本一致。國家發布行政命令貫徹“三表”,有效地控制了漢字傳播的主渠道,使書刊印刷實現了漢字形體的統一,為全社會漢字書寫的規范化奠定了基礎。可以說,目前我國有了一個空前統一的漢字書寫規范。但是由于漢字自身存在數目繁多 ,結構復雜、難記難寫的弱點,任何權威的規范,都不可能讓千千萬萬個漢字使用者把每個字都寫得完全符合要求。在現實生活中 ,漢字書寫仍然存在很多問題。在一些規范化意識不強或書寫技能低下的人那里,往往舛誤疊起,錯謬橫生。音同字異的隨便通假;形近意遠的挑李相代;筆畫稠密的掐頭去尾;結構扶疏的添枝加葉。有的筆順顛倒;有的部首錯位;有的字跡了草怪異,難以辨認;有的幾經傳抄,烏焉成馬,面目全非。如此等等,各種不良書寫習慣在社會上傳播蔓延,“交叉感染”,嚴重影響了漢字的交際職能。
漢字書寫規范化的社會現狀對筆跡檢驗有方向相反的兩種影響。首先,書寫規范的高度統一,為筆跡檢驗提供了可靠的基礎,既使發現和選擇筆跡特征的分別檢驗有了高質量的參照,又使選擇筆跡特征和評價特征價值有了高標準的尺度。其次社會上流行的各種不良書寫習慣也會使檢材和樣本書寫人受到“感染”,在檢材和樣本上留下大量脫離規范的筆跡特征,使之更具可檢性。這是有利的一面。與此相反的是,文檢工作者同樣會受到不良習慣的影響,致使他們對漢字書寫規范化的認識和掌握程度受到局限,頭腦中形不成高標準的規范漢字“影像”。這樣,在筆跡檢驗實踐中,就會因參照物質量低而影響工作效率的提高和檢驗結果的準確。面對方向相反的兩種影響,文檢工作者要看到有利的一面,增強搞好筆跡檢驗的信心,也要看到不利的一面,努力克服自身的弱點,不斷提高檢驗技術水平。
三、文檢人員加強漢字書寫規范化訓練的必要性和途徑
對漢字書寫規范化的認識和掌握程度的提高。有賴于書寫實踐的強化。文檢人員加強漢字書寫規范化訓練是完全必要的,這不僅由以上論述得到證明,而且為檢察機關文檢隊伍的現狀進一步證明。在我國,檢察機關的文檢工作起步較晚,且從業人員多是半路出家,只經過短期培訓便走上了文檢崗位,規范化書寫的基礎很薄弱。從事文檢工作之后,原有的不良書寫習慣沒有得到糾正,這對技術水平的提高是一大障礙。更何況我們的文檢人員都已進入書寫習慣定型階段,書寫技能的發展已處于遲滯狀態,受書寫動力定型因循守舊特性的支配,改變不良習慣有較大難度。因此,文檢人員的規范化書寫訓練,不但一定要抓,而且要下大氣力才能抓好。筆者認為,主要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一是要增強規范化意識。筆跡檢驗對書寫技能有特殊的要求,而書寫技能提高的過程就是把自己的書寫習慣向書寫規范靠攏的過程。每一個文檢工作者,都應充分認識這一點,把漢字書寫規范化訓練當成文檢技術的一項基本功,一門必修課,多動腦筋,刻苦練習,全面糾正多年養成的不良習慣。
二是要明確規范化的標準。國家頒布的《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簡化字總表》和《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從音、形、義三者的結合上,構成了漢字規范的主體,也是我們進行規范化書寫訓練的基本標準。特別是《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不僅統一了字形,而且以其排列順序統一了筆順,可從多方面規范人們的書寫活動。
三是要充分運用工具書進行訓練。各種字典、辭典以及現代漢語課本,都貫徹了“三表”的精神,是“三表”的具體化。文檢人員對這些工具書不能只是一般性翻閱,而是要研究,反復推敲琢磨,最大限度地挖掘它們對書寫訓練的指導作用。如有的字典中的《筆畫查字表》可用于校正筆順,有的字典把收入的漢字按使用頻率注明級別,可作為分級練習的依據。這些特有的用途只有認真分析,才能發現。
總之,書寫規范是筆跡檢驗的基礎,漢字書寫規范化的現狀對筆跡檢驗的影響有喜有憂,文檢人員的規范化書寫訓練不容忽視。建議廣大文檢工作者引起重視,利用工作間隙找幾本字書切磋一番,并堅持漢字的規范化練習,以提高筆跡檢驗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