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清林 ]——(2012-3-14) / 已閱17748次
[14]王全弟,陳倩.德國法上對格式條款的規制——《一般交易條件法》及其變遷[J].較法研究,2004,(1):63.
[15]杜景林,盧諶.德國新債法研究[M].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4:259.
[16]聶鑠,胡克敏.對格式條款兩個問題的思考[J].汕頭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4,(6):76.
[17]陳鳴.略論格式條款的幾個問題[J].甘肅社會科學,2004,(1):128.
[18]喻志強.格式條款及其訂入合同[J].云南法學,2000,(4):49.
[19]羅伯特•A•希爾曼.合同法的豐富性:當代合同法理論的分析與批判[M].鄭云瑞,譯.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5:10.
[20]羅伯特•霍恩,海因•科茨,漢斯•G•萊塞.德國民商法導論[M].楚建,譯.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96:94-96.
[21]李開國.合同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43.
[22]傅健.略論格式條款提供方的法定義務[J].法學評論,2001,(4):129.
總共2頁 [1] 2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