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素珍 ]——(2012-12-19) / 已閱5879次
摘要:基層檢察機關作為社會管理創新大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載體和平臺,在社會管理創新進程中,要做好檢察環節各項工作,并探索新途徑、新措施,有新作為,融入到社會管理創新中去。
關鍵詞:基層檢察機關 社會管理 本質屬性
檢察機關是社會管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在此領域中積極做好檢察環節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各項工作,履行好職責、發揮好職能。基層檢察機關作為社會管理創新實踐的重要載體和平臺,更要主動融入到社會管理大格局中,自覺擔負起相關責任,在社會管理創新中有新的作為,立足檢察職能積極探索和實踐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途徑和措施。
一、深化認識檢察機關本質屬性,增強參與社會管理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深刻認識檢察機關本質屬性,首先要深化對檢察工作人民性的認識,從檢察權的來源上,我國檢察權與西方的檢察權相比存在著本質的區別,在分權制衡理念之下,西方國家的檢察權實質上資本家瓜分得到的政權,而我國一切權利來源于人民,檢察權是司法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樣來源于人民,檢察工作也具有當然的人民性。檢察機關的人民性,就是要求檢察機關要本著對人民負責、服務于人民、受人民監督的宗旨,以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標尺來開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
其次,要深化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屬性的認識。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人民檢察院是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這是我國檢察制度的核心內容和基本特征,周永康同志在重要講話中突出強調了這個問題。從一般性權能看,法律監督權具有確認、保護、引導、監督、制約等功能,這是社會管理的重要手段。從權力的特殊性看,公訴權作為現代檢察制度的基礎職權,是專門的國家追訴權,能保證國家追訴權客觀公正的行使,和批準逮捕權一起保護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訴訟監督權,能保證偵查、審判、執行活動在健康有序的軌道上運行,防止濫用;對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等職務犯罪偵查權,防止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侵犯公民權利,能促使公權力規范運行,維護良好的社會管理秩序;通過公正地適用法律,指引、評價公眾行為的合法性,影響公眾行為,矯正社會中出現的不良行為。檢察機關這些特有的功能,為實現社會管理機制科學有效運行提供重要保障。
二、緊緊圍繞科學發展主題,正確定位基層檢察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角色
在社會管理大格局中,政府起著主導作用,但是一個完整的社會管理還包括社會組織、社會成員等其他主體及社會自身的管理協調,是多元主體以多樣化形式進行的�;鶎訖z察機關作為社會維穩的最重要力量之一,在社會管理中肩負著重要的責任,應當自覺融入到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大格局中,思考自身工作定位,探尋新途徑,積極參與,促進提高社會管理法治化、規范化水平。
一是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維護社會秩序、促進社會和諧、保障人民安居樂業,是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根本目的,這也是基層基層檢察機關的基本追求和重要職責。當前我國階層分化,流動加速,利益多元,社會問題不斷出現,新老矛盾交織疊加,社會管理問題已成為制約社會建設的突出問題。社會管理面臨著各方利益協調難、矛盾糾紛化解難、流動人口管理難、突發事件處置難等新情況、新問題和新挑戰�;鶎訖z察機關面臨著新的形勢和任務,各類違法犯罪尤其是流動人口犯罪高發,破壞政務環境的職務犯罪在一些領域易發多發,涉法涉訴信訪總體仍呈高位運行,各類社會矛盾不斷以訴訟形式進入司法領域�;鶎訖z察機關基本職能就是依法打擊影響社會管理秩序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其執法辦案活動就是社會管理活動,從廣義上將,基層檢察機關屬于重要的社會管理主體,通過履行檢察職能建設良好的社會環境和政務環境。
二是監督社會管理創新。當代中國正處在快速發展與變化的時期,社會關系不斷調整,人們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不斷增強,這些就給社會管理提出了要求:一旦出現矛盾,就需要用法治的方式解決問題,亟待推進法治建設進程。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律監督機關,其根本職責在于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以其特殊的國家強制力,對與社會管理不協調或者影響社會管理實施的行為,用法律監督的方式進行調整,使其不脫離社會管理的法律框架。對于涉及社會管理的訴訟活動檢察機關有權利也有責任對其進行監督,避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從而促進糾紛得以妥善處理。檢察機關通過法律監督,規制社會管理活動,不斷提高社會管理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促進社會管理機制的形成和不斷完善。
三是推動社會管理創新。當前國家的房屋拆遷、土地征用、勞動關系、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社會保障等方面矛盾集中高發及處理群眾訴求的復雜程度和難度加大。同時大量的非檢察機關管轄類信訪案件涌入檢察工作環節,檢察機關擁有了社會治安、社會穩定的信息資源優勢。檢察工作的客觀性、統一性、專業性、公開性以及檢察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的稟賦,使其在協調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應對社會風險、保持社會穩定等方面,具有其他社會管理方式不可替代的功能和優勢。有利于檢察機關化解矛盾糾紛、預防和減少犯罪、修復社會關系、服務人民群眾。檢察機關對在工作中發現的有關社會管理的問題提出建議、拿出方案,為黨委政府解決社會管理突出問題提供真實可靠、全面詳細的信息參考,從而推動完善社會管理,進而提高社會管理品質,降低社會管理成本,促進社會和諧。
三、牢牢把握檢察環節社會管理的特點,系統認識基層檢察機關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任務
司法本身就具有社會管理的功能,法律監督工作的特殊性決定了檢察機關在推進社會管理時,要善于把握規律性,注重長效性,要立足發揮和完善法律監督職能,以改革的思路和創新的方法積極參與和推進社會管理,更新執法理念、轉變執法方式、完善工作機制,通過全面充分的履職,全面把握和實現社會管理的要求和任務。
積極推進檢察環節社會管理方式創新。實踐證明,基層檢察院全面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有助于檢察工作全面進步。社會管理創新是基礎,其核心是社會管理資源的整合。作為基層檢察院應進一步突出執法辦案重點,執法辦案是履行一切檢察職能的本源和歸宿,是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檢察機關社會管理的基本途徑。在檢察工作中要注重用執法辦案來規制社會活動,弘揚社會正氣。依法打擊破壞社會秩序的刑事犯罪,涉眾型經濟犯罪、涉及社會管理和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針對關系社會管理的突出問題適時開展專項法律監督活動,集中有效地運用檢察資源,提高打擊精度和影響力,增強參與社會管理的針對性。要進一步延伸執法辦案職能,認真履行法定職責,積極依托“大調解”工作體系化解矛盾糾紛,主動支持配合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開展調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加強職務犯罪預防,堵塞職務犯罪發生的漏洞。按照“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把加強職務犯罪預防作為檢察機關參與社會管理創新的一個切入點。
建立健全檢察環節社會管理工作運行機制創新。一是矛盾排查化解與預警機制。結合檢察工作要定期對社會穩定形勢進行分析,對出現的突出矛盾糾紛要及時會同其他有關部門依法有效的排查處理。抓源頭,清積案,重預防,努力化解預防新老矛盾,要加強對檢察環節各個方面矛盾的發展情勢分析研判,及時發現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判斷清晰、信息快捷、措施到位。加強對敏感事件的風險評估、分級預警,尤其是加強對辦理重大復雜案件和作出不批捕、不起訴、不立案、不賠償、不抗訴、撤案等決定時的風險評估預警,對經評估存在風險隱患的案件,要采取應對措施,做好并落實化解矛盾與風險的工作預案,防止因執法不當引發涉檢信訪。二是民生檢察服務機制。要增強聯系群眾、服務群眾的能力,加強涉檢受理接待中心建設,暢通群眾利益訴求表達渠道。完善下訪巡防、聯合接訪、檢察長接待日等制度,健全首辦責任制和領導包案制在社區、鄉鎮設立涉檢事務聯系點,成立涉農檢察服務隊,深入一線與群眾面對面交流,通過“預約服務、熱線服務、上門服務”全方位,充分運用“12309”檢察服務電話、QQ、網絡,開通專門民生熱線、民生網上申訴郵箱,完善民生訴求辦理機制和督查督辦機制,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三是寬嚴相濟刑事司法落實機制。以全面把握、區別對待、嚴格依法、注重效果為原則,在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同時,要著眼于化解矛盾、促進和諧,認真落實“兩擴大、兩減少”原則,重視不批捕、不起訴的運用,對輕微犯罪依法從寬處理,積極推進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簡化審理等工作,探索和規范刑事和解、附條件不起訴等工作方式和策略。根據社會發展趨勢,加強與公安、法院的溝通協調,適時調整犯罪追訴標準,建立新型敏感案件信息收集研判機制,準確把握范圍、標準,利于配套措施的研究制定,使寬嚴相濟司法政策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深入推進檢察環節社會管理工作的監督機制。檢察機關綜合運用抗訴、糾正違法、檢察建議、違法行動調查等手段,對涉及社會管理的訴訟活動予以監督可以保障矛盾糾紛得到依法妥善處理,促進社會管理正常有序進行。加強民事檢察監督,著重關注當前出現的民商事爭議案件,尤其是與群眾利益、公共利益相關的民事申訴案件,如勞資糾紛。通過行政訴訟監督,保證相關部門有效公正履行社會管理職能,積極提供公共服務,確保公共利益和群眾利益得到及時實現及維護和修復。加強和完善對社區矯正各執法環節的法律監督工作,防止和糾正脫管、漏管問題,發揮青少年維權崗的作用,加大對青少年的教育挽救力度,加強對特殊人群的幫教管理,加強對網絡虛擬社會建設管理的監督,凈化網絡環境,探索檢察機關在社會管理中的發揮作用的渠道和方式。另外檢察機關還要加強自我監督和規范化管理,來引領和推動社會管理的創新發展。
參考文獻
1.楊建順:《社會管理創新的內容、路徑與價值分析》,《檢察日報》,2010年2月2日第3版
2.周永康,《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建立健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管理體系》,《求是》,2011年
3.呂山,《立足檢察職能推進社會管理創新》,《人民檢察》,2011年12月(上半月)
景縣人民檢察院 楊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