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汪洪 ]——(2004-2-16) / 已閱36810次
① 《婚姻法》第43條規定:“對正在實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公安機關應當予以制止。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钡45條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
②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22條規定:“有下列侵犯他人人身權利行為之一,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處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一)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害的……(四)虐待家庭成員,受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③ 《刑事訴訟法》第84條第3款規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于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并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于不屬于自己管轄而又必須采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機關。”
④ 《警察法》第21條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受到侵害或者出于其他為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對公民提出解決糾紛的要求,應當給予幫助,對公民的報警案件,應當及時查處!
⑤應當強調的是,當加害人的行為對受害人造成嚴重的身體傷害、生命的剝奪等犯罪時,司法機關是否介入就不再取決于受害人的意志。
1 藍向東:《反家庭暴力若干問題探討》,載《民主與法制》,2002(增刊)。
2 蔣月:《家庭暴力的成因與反暴利對策》,載《防治家庭暴力研究》,169頁,北京,群眾出版社,2000。
3 李洪濤等:《城市社區家庭暴力觀念、現狀及干預策略探討》,載《民主與法制》,2002(增刊)。
4 中國健康網,2000-06-14。
6李洪濤等:《城市社區家庭暴力觀念、現狀及干預策略探討》,載《民主與法制》,2002(增刊)。
6 民政部:《關于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
7 在李洪濤等在《城市社區家庭暴力觀念、現狀及干預策略探討》一文中曾列舉受虐婦女求助機構的調查,名列前兩名的機構為:婦聯(90%)、街道居委會(87%)。
8 長沙市芙蓉區婦聯:《長沙市芙蓉區創建“零家庭暴力社區工程”》,載《民主與法制》,2002(增刊)。
9 公安部、民政部:《關于加強社區警務建設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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